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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平代表:维护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时间:2008年03月13日  06时41分   作者: 王新友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记者王新友) “5年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强化了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履行了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3月10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这样表示。

在陈俊平看来,“两高”报告全面客观地回顾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总结了经验,不回避问题。五年来,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对于“两高”今后的工作,陈俊平提出了四点建议:第一,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作为首要任务,坚决惩治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清廉的司法形象。

第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工作机制,着力研究解决优化司法职权配置问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问题、建立高效公正权威的司法制度的问题等。

第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法律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是保证政治清廉、推进法治国家的双重需要。要通过法律监督,及时纠正错误的司法行为,保证法律正确行使;要通过强化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力度,保证政治清廉。

第四,建议进一步加强司法保障,确保检察院和法院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从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法治环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司法保障的重要意义。目前,法治理念还未深入人心、司法环境还不尽如人意、检察院和法院的执法还存在一定的干扰和阻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尤其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司法保障力度,有助于为检察院和法院工作创造良好司法环境,确保检察院和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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