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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奎元,男,汉族,1941年1月生,辽宁康平人,196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9月参加工作,内蒙古师范学院政教系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中共中央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1960年至1964年内蒙古师范学院政教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1964年至1972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党校教员、盟革委会办公室政工组工作。1972年至1973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革委会办公室干事。1973年至1978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宣传部科长(其间:1975年至1977年下放任西新巴旗阿镇镇委书记)。1978年至1980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党校副校长(其间:借调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1980年至1982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副秘书长、代秘书长。1982年至1983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秘书长、盟委常委。1983年至1989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副书记、书记(1982年至1983年中央党校培训部培训班学习)。1989年至1991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兼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1991年至1992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兼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1992年至1992年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1992年至2000年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2000年至2002年河南省委书记。2002年至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2003年至2008年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至现在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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