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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检察长徐逸峰
检察机关承担着打击刑事犯罪,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因此,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塑造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便成为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的外在体现。对此,我院经过长期实践和深入思考,已逐步探索出一些较为成熟的做法。
一是坚持内部与外部监督并举。针对腐败向司法领域侵蚀的危险,基层检察院要在内部监管上建章立制,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促进检察院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反复重申廉洁勤政、文明办案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违法办案及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专项制度,使检察人员工作有遵循、作为有标准,形成规范有序的制度运行机制。同时,应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将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与检察机关的内部办案制度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监督;拓展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认真采纳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合法意见;对没有采纳意见的,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监督员作出解释;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送阅简报信息等方式,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
二是发挥典型激励作用。基层检察院要注重搜集干警的先进事迹,并及时整理成文,予以适当的宣传,营造出一种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通过宣扬先进典型的事迹,进一步弘扬正气,改变一些人对检察官队伍主体的误解和错觉,优化检察工作的社会环境和群众舆论。更重要的还在于,这是为全体干警树榜样、立标杆,使先进典型能够成为每个检察官的追求目标、努力方向。要通过宣扬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感人事迹,赢得社会赞誉和信任;要通过弘扬先进为检察官队伍提供示范和导向,真正在检察官队伍中形成“学典型事迹、向典型看齐”的良好氛围,使队伍建设的目标指向更加明确清晰。
三是建立学习常效机制。深化检察队伍建设,必须重视抓好经常性的教育培训。除了要抓好一贯强调的政治素质的巩固提高和专业素质更新升级外,更要注重抓思想理论的学习灌输、思想道德的劝导养成、理想信念的巩固坚定、政治品行的操守执着,使检察人员日益达到政治上的进步和成熟。基层院要通过认真落实思想政治课、开展思想交流和读书等活动,浓厚教育氛围,并结合进行思想道德和政治品行考评,促使基层检察队伍坚定政治信仰、坚信理想追求、坚持司法为民。在经常性的专业培训上,要改变检察队伍专业素养自然生长成的状况,适时就某一时期内检察工作中所产生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各种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究、函授作业等方式,使检察官队伍在司法宗旨、司法理念、司法职能、司法制度等方面,不断充实新知识,跟上时代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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