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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控申,格局一变见实效

时间:2008年03月21日  08时15分   作者: 刘海恩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海恩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把做好涉检信访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点,实行“三坚持三强化”,构筑齐抓共管的“大控申”格局。近5年来,我院共处理涉检信访58件,全部实现了息诉罢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强化“大控申”理念。我们专门成立了由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控申科承办督办,各业务科室共同参与解决涉检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针对涉检信访案件程序复杂、环节多、牵涉面广的实际,我们加强院内各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同时加强与涉案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的协作,形成“大控申”工作格局。

强化法制宣传。结合涉检信访特点,我们对来访群众重点宣传讲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工作程序、办案时限等相关知识;采用制作展板、宣传栏,印发宣传单,开办电视电台专题讲座、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形式,大力宣传检察工作和有关法律知识;在院接待室设置电子显示屏幕,将案件受理范围、举报须知、办案程序等进行滚动播出,为来访群众提供信息获取便利。同时,我们定期组织由院领导带队的工作组,深入重点行业以及乡镇,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文明上访。

强化建章立制。我们围绕涉检信访的各个环节,在原有检察长接待日、书面公开答复、公开审查会等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预警评估制、科室联合接待制、一案一档制等10多项工作制度,对涉检信访从预防到解决处理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和监控。在信访隐患排查上,我们在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设立涉检信访联络点,聘请联络员120余名,负责对本地本单位涉检信访隐患进行排查、收集、上报。去年以来,联络员共排查信访苗头28起,我们均作了及时妥善处理。

坚持高质量办案。减少涉检信访,关键在提升检察环节的办案质量,为此我们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着力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加强业务监督管理,出台《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案件的管理、分流、预警、催办及质量考评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实行技术证据分流审查。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凡技术性证据统一移送检察技术部门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实行瑕疵案件问责。通过案前监督、案中纠正、案后评估的办法,对办案情况进行审查,存在瑕疵的,严格追究责任。

坚持多部门联动。一是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积极争取上级院业务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二是加强院内控申、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纪检等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对一些涉及有关业务部门的案件,与承办人共同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停访息诉。三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针对重大疑难涉检信访案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努力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坚持人性化息访。我们坚持“案件查不清楚不放过,查清楚了不处理不放过,处理了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人性化办案原则。在办案实践中,我们不满足于一般的查结案情,而是以当事人的合法诉求是否得到妥善满足为结案标准,从而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结案容易息诉难的问题,真正达到群众满意、停诉息访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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