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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裕丰大道的江西省广丰县检察院办公楼,以其端庄明快的造型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更让该院干警津津乐道的,是关于这座办公楼大门设计的一个小故事。
设计办公楼时,该院邀请到了多次荣获“鲁班奖”的一所国家甲级园林设计院主笔设计。该设计院的第一套设计方案,是参照沿海发达城市大型企业的时尚模式,将大门设计为40米长的自动门,中间留12米做一面花岗岩墙,将“广丰县人民检察院”几个大字镌刻在墙上,墙的两侧供人进出。院领导将这一设计模型摆放在大楼内,向全院干警征求意见。结果大伙儿普遍反映,设计是很时尚,但与主体建筑及检察机关应有的端庄大方的风格不相称,从花岗岩墙的两侧进出,也会给来访群众带来不便。
“检察院是干警的家,人人都是主人翁。”这是该院检察长吴伯翔常说的话。在院党组成员与设计师们进行沟通后,第二套设计方案完全吸纳了干警的意见,保留了40米长自动门的设计,去掉了花岗岩墙的安排;“广丰县人民检察院”和“广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的牌子则安放在大楼主体的中间柱子上,严肃而醒目。新模型一出来,干警们都拍手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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