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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为什么要告“反扒大王”

时间:2008年03月22日  07时49分   作者: 李轩甫 全德权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反扒志愿者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也不具备反扒民警那样的职业素质,但因为有他们的积极参与,才让扒手感到时刻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们。这种威慑力让扒手不敢贸然伸出黑手。

 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带着手铐去反扒?对于志愿者反扒没有相关规定吗?近期,一名自称是“反扒大王”的男子在海南省海口市反扒一事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3月14日下午,一名被这位“反扒大王”抓获的“小偷”表示,他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并将就此事起诉“反扒大王”。那么,在海口市志愿反扒要遵守哪些方面的规定,记者对此专门进行了调查。


张浩/漫画

“小偷”要起诉“反扒大王”

3月14日下午,陈某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

陈某说,他从事的是工艺品雕刻工作。3月12日上午9时30分,他带着4200元要做生意的钱和自己以及哥哥的两部手机,独自一人从海口市一家菜市场附近经过。“突然,我被人喷了一脸辣椒水,当时什么东西都看不到了。”陈某赶紧询问,喷辣椒水的中年男子声称:“自己是公安局的!”随后,中年男子拿出手铐将陈某铐了起来。

“我被带到了辖区派出所,直到调查结束才离开。钱和手机也都被警方暂扣。”陈某回忆说。

“到底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是小偷?‘反扒大王’又不是警察,为什么能用手铐铐我,这样的做法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陈某说,他认为“反扒大王”的做法对自己的身心和名誉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他将就此事起诉“反扒大王”。

志愿反扒有严格规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7年4月,海口市交巡警支队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宣告成立。义务反扒志愿者如何开展反扒工作?志愿者本身的安全如何保证?是否会有人借着反扒的名义行不法之事?海口市交巡警支队对此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据介绍,按规定,海口市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的队员们参加反扒执勤活动,必须在交巡警支队民警的同意和带领下有组织地开展,严禁私自组织或单独进行,违者予以记过处分,一年内累计达到两次者予以劝退。为了确保队员安全及队伍的健康持续发展,严禁队员单独一人对涉案嫌疑人采取行动。

此外,按照规定,在没有受到嫌疑人暴力反抗、威胁、攻击时,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的队员不得出示、使用防卫器材。在嫌疑人已被控制的情况下,禁止队员殴打、体罚或辱骂嫌疑人。因违规使用防卫器械或殴打嫌疑人者,收回防卫器械并给予记过处分一次,一年内累计处分三次者予以劝退。队员违反规定造成伤害的,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鼓励志愿者单独反扒

“反扒志愿者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也不具备反扒民警那样的职业素质,但因为有他们的积极参与,才让扒手感到时刻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们。这种威慑力让扒手不敢贸然伸出黑手。”海口市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志愿者积极反扒本身是一件好事,但反扒难在证据的掌握与时机的把握,以及有关技巧和个人自我防范技能等方面。

这位负责人指出,出于为志愿者人身安全方面的考虑,目前在海口市,义务反扒志愿者只能和专业反扒民警一道去巡查,分组行动,每组都有正式的专业队员负责。义务反扒志愿者协助民警完成工作,不鼓励志愿者单独反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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