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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作为广东省佛山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7年来,潘媚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65起770人,案件起诉后有罪判决率达100%。年仅33岁的她,还成功办理过“科龙集团顾雏军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
站在记者面前的潘媚身材高挑,落落大方,满脸正气,不怒而威。这个形象让人很容易联想到她在法庭公诉时的风采:胸有成竹,口齿伶俐,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严密的证据链,把各种辩护一一驳回,让被告人不得不低头认罪。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这是潘媚多年来一直恪守的办案原则。2005年初,潘媚接到了一项艰巨的公诉任务。案件涉及的南海华光公司为掩盖罪行已将账本付之一炬,犯罪嫌疑人姚丽云又在审讯时拒不认罪。虽然办案组已查出其在澳门有近2000万元的巨额存款,但钱的来源和性质如何,牵涉到何种犯罪均难以查清。面对大量书证被烧毁的困境,为尽快查清事实,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潘媚多次往返于澳门和佛山之间,有时是早上出发到澳门,当日赶回佛山,连夜对取得的材料进行梳理,获取犯罪嫌疑人的有罪证据。在办案组和澳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嫌疑人的层层伪装逐渐被撕破,其收取千万巨款不报账、通过地下钱庄转存到境外账户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最终,在大量扎实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姚丽云不得不低下了头。该案被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全部予以认定,并以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姚丽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潘媚的公诉生涯里,2006年年初由她及公诉科主要办案骨干成功承办的震惊中外的“科龙案”,是不能越过的一章。这起由高检院督办的大案光案卷材料就多达120多页。经过对所有案卷材料的仔细审查,潘媚等公诉人员完成了长达430多页的报告材料,并依法对顾雏军等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在连续11天的庭审中,潘媚和公诉伙伴们团结奋战,坚持不懈。该案的被告人都是在上市公司、证券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高学历人员,但公诉人的讯问有的放矢、恰到好处,不失专业水准;面对13名辩护律师的轮番舌战,公诉人凭着充足的知识储备和灵活机智做到了应对自如。庭审结束后,各大报纸、网站甚至是辩护人都对公诉人的表现给予“没想到竟如此思维敏捷”、“具有娴熟的基本功”等高度评价。
2006年2月,年轻的潘媚又参与办理了黄文义故意杀人案,即全国关注的“南海罗村灭门案”。该案发生后,佛山市检察院派公诉部门及时介入。潘媚与侦查人员多次前往罗村,审核证据,提出意见。在收案后仅6天的时间里,就对该案提起公诉,并制作了多媒体材料。质证阶段,潘媚和书记员相互配合,充分发挥了多媒体示证系统直观、简洁的特点。在法庭辩论阶段,潘媚针对该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定性、社会危害性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公诉词感染力强,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2006年,因成绩突出,潘媚被高检院荣记个人一等功,成为佛山市检察机关近10年来唯一一位获此殊荣的检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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