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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检察长主诉 中院院长主审
湖南娄底开审“6·25”恶性爆炸杀人案

时间:2008年03月25日  06时43分   作者: 刘义辉 戴元舟 刘辉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3月18日上午,由湖南省娄底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广受当地群众关注的“6·25”爆炸案,在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娄底市检察院检察长肖新华担任主诉检察官,该市中级法院院长王建成担任审判长,该市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和政法干警到场观摩、旁听。

夫妇俩上班途中遭暗算

2007年6月25日7时30分许,娄底市劳动局家属楼南栋一单元住户高辉、杨寿伦夫妇结伴上班,在经过家属楼过道时,突遇被人预设的炸弹爆炸,夫妇俩当场倒在血泊中,爆炸点附近围墙、地面、家属楼墙体等不同程度损坏。躲在暗处的施爆者冲到过道,又用匕首朝高、杨二人的身体猛刺数刀,致二人当场死亡后驾车逃跑。闻讯赶到的民警和群众合力追捕,歹徒自杀未遂后被抓获。

经审讯,施爆者名叫李军文,原在娄底市商务局工作。两名死者分别是李的妻姐、连襟。

2007年7月17日,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李军文,不久后依法将该案移送娄底市检察院起诉。2008年1月29日,娄底市检察院依法对李军文提起公诉。

起诉书义正词严控两罪

担任本案主诉检察官的娄底市检察院检察长肖新华告诉笔者:检察机关指控“6·25”爆炸案被告人李军文不只犯有爆炸罪,还犯有故意杀人罪。

该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军文认为其与前妻高某离婚等事,都是高某的姐姐高辉、姐夫杨寿伦从中作梗造成,因此怀恨在心。2007年初,李军文在多次向高、杨二人索要赔偿未果后,伺机杀死高、杨二人。他先后购买了匕首,准备了枪支,还购买了改装的汽车遥控装置、试制了炸弹,多次到被害人夫妇居住的家属楼附近察看地形,摸清了高、杨二人的生活规律,并选定引爆地点。

6月25日清晨,李军文驾驶自己的富康车至娄底市劳动局门口,携带枪支、匕首,提着准备好的两枚自制遥控炸弹走到该局家属楼院内。当看到高、杨二人走来时,李用遥控器引爆炸弹(还有一枚炸弹未爆炸),后又用匕首猛刺高、杨二人数刀,致二人当场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军文无视国家法律,在公共场所引爆炸弹,危害公共安全,后又持刀刺杀二被害人,造成二被害人死亡,应当以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院监督挖出新案件

“6·25”爆炸案发生后,娄星区检察院通过深入细致的审查发现,早在2007年三四月份,涟源市龙塘乡村民李南平向李军文提供了炸药,并陪同李军文在涟源某铸钢机械厂定做空心铁球、多次试爆,其行为已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爆炸案发生后,李南平立即潜逃。2007年7月17日,娄星区检察院在对李军文批准逮捕的同时,向娄星区公安分局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李南平立案侦查,并进行网上追逃。

3月18日中午该案审理完毕,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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