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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实施方案要求全国检察机关
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时间:2008年03月26日  06时57分   作者: 肖玮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3月25日电(记者肖玮) 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3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实施方案》指出,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全国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奠基工程,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高检院的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要求的落实,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实际成效。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将围绕“检察机关如何才能做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检察机关如何增强大局意识服务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如何正确树立和深入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特征和优越性”等四个专题开展讨论。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在对以上专题进行认真思考的基础上,要重点围绕“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西方检察文化和检察制度比较”、“检察工作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如何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等五个专题进行深入研讨。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从3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动员部署、学习培训、组织讨论、查摆整改和考核总结五个阶段。高检院要求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加强舆论引导,形成良好的学习讨论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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