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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25日电(记者肖玮)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举行第十一届党组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表示,一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执法为民、为国尽力,扎扎实实做好检察工作,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和同志们的期望。
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克惠、王振川、朱孝清、孙谦,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常韧出席党组会,高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戴玉忠、王建明列席党组会。会议讨论了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研究了如何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曹建明说,中央对党组织自身建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高检院党组多年来也已形成了许多好传统、好作风。如何带好头,保持和发扬这些好传统和好作风,并按照中央要求,继续抓好党组自身建设,他作为班长,深感责任重大。他对自己和党组同志提出六点要求,表示一定以身作则,和大家共同做到。
曹建明表示,一定要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党中央的领导,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始终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各项重大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党中央对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和要求,确保中央的政令畅通;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来谋划、来推进,不就事论事,不就案办案;始终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正确应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检察工作带来的严峻挑战;正确认识我国国情,清醒地看到人民检察院在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风险,真正做到未雨绸缪。
曹建明说,一定要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在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国家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自觉遵守、模范执行党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曹建明表示,一定要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和高检院关于领导干部的各项规定,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做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公正执法的楷模。诚心诚意接受监督,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院引导和树立良好风气。要坚持从严治院,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教育管理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检察官法关于惩戒的规定,切实管好、带好队伍,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
曹建明说,一定要坚持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坚持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认真研究和抓好人民检察院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检察院的重大工作决策,都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增强组织观念,严守党的纪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坚持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党组同志之间要加强团结,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能力,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曹建明说,一定要坚持求真务实,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转变领导作风。始终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精神,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勇于改革、勇于创新,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按照党中央要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领导作风。要大力提倡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简化接待,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大力提倡说真话、办实事的风气,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曹建明最后表示,一定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领导水平。带头作学习的表率。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当前,一定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在高检院调研时的重要讲话,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及法治建设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政治原则上来,统一到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目标任务上来。要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学习新法律,主动更新知识,努力学习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社会管理各方面新知识,不断增强把握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的能力,增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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