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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十字医院,南京儿童医院。我对这两所医院充满着敬意。江苏可以说是我国率先达小康的省份,作为省会市的南京在我国的主要城市群落中可谓如日中天,那里的各项社会事业都具有较高水准。但是,这两所医院在尽力之后,仍然宣布作为医疗者,他们对小朱妍(哦,提起这个名字我就感到心痛。仿佛我才是谋杀她的主谋和凶手)已无能为力。我相信他们说的话。我相信朱宗宝已经基于他相对不赖的经济实力作出了明智而正确的选择,因为如果还是一个贫困农民的话,他可能早就选择了放弃。但是尽管作出了选择作出了努力,医院和家长都无法达到他们留住孩子生命的目的。
在这样的时候,他们,你们,我们,都有什么样的抉择?试问,谁的选择,才是正确的或者是最好的?
专家寄希望于社会医疗保障机制健全一些。是的,如果全体病员都能得到最好最充分的医治,死亡率肯定会大大降低,全人类都会为此喝它三百碗。但是必须指明的是:总有一些疾病我们会束手无策。那时患者还是会死去。
在这个患者绝对会很快死去的时刻,人类用什么办法为他们送行才是合理的?
如果死者痛苦不堪,如果他提出愿意立即死去,人类社会该怎样应对,回答颇不相同。北欧等地的一些国家,已经立法同意安乐死。他们认为,患者的疾病已不能治好,他本人同意,经合法程序,实施安乐死,是对死者的尊重,既可以解除死者痛苦,也可以节省有限资源。但无论是从宗教的角度还是从法律人情的角度,更多的人群反对安乐死。譬如上文中的律师就认为: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精神和经济上的折磨不能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假如今后妻子不堪生病的丈夫带来的“双重折磨”、儿女不堪生病父母的“双重折磨”,都去效仿那些人的行为,社会之间的亲情将会变得非常陌生甚至恐怖。诚然,假如安乐死被某些人滥用,后果着实可怕。
但既然有些病痛是人类暂时救治不了的,人们就得面对怎么让亲人更好死去的问题。事实总是残酷的。战场上战士要帮被击中要害的战友补上一枪,古来穷人都会把重病婴儿弃置荒郊。更不可思议的是,恐怕很多读者都不会相信的是,在现代的大医院里,医生们常常要就一些医生已无能为力的重病患者是否继续救治征询家属的意见。而概率不低的回答是:放弃。这就意味着,停止电击、氧气、输液之类的多种或某种措施。于是,病员上气不接下气、面皮青紫等等残酷的景象依次上演,然后才是痛苦地死亡。可以肯定地说,这样让病员死去,还不如实施安乐死。
我们人类,历来会永远面临一些绝境。向左走向右走结局都好不到哪儿去。那时我们的处境就如同哈姆雷特。在不得不抉择的时候,哈姆雷特作了沉重痛苦但却是正确的选择,他永远是人类的英雄。设若遇事不抉择,人类还会是人类么?子曰,吾不知其可也。
但我们长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容忍家属选择放弃治疗,却不许他们选择安乐死;我们可以让小朱妍的爷爷爸爸痛苦地看着她一步一步滑向死神,就是不容许他们弃婴,而我们也不代他们作出我们认为合理的选择,我们和他们,社会和家属,谁才算是智者、仁者、高尚者呢?
法律会对陈腐愚昧的朱恩来作出法律的回答。但朱恩来的境遇不是用法律都能解答的。人类不可有一刻疏忽懈怠,对所有问题,都要解答,穷尽你所有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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