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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退钱
新闻:4月1日《新京报》报道,许霆重审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许霆的父亲表示:“如果判有罪的话,我是肯定不会退钱的。”
点评:“只要判有罪就不还钱”,许父在多个场合表达过这样的意思。
当爹的,都愿意相信儿子是清白的,人之常情。虽然目前法院认定许霆有罪,毕竟还不是终审判决,许霆无罪的大门,并未关闭。
倒是把还不还钱和有罪无罪扯在一起,让我挺为老许担心。如果许霆从ATM机取走的17万元已经挥霍完毕,他个人也没有别的财产,老许没有替儿子还钱的义务;但如果17万元里有一部分在老许手里,那么,这钱就不是他想不想退的问题,而是必须退,你不退司法机关有办法让你退。
认为判决不公,有多种渠道可以救济。但用“绝不退钱”和司法机关滞气,不是明智的选择。
■千万年薪
新闻:4月1日《法制日报》报道,1055位车主联名向保监会递交了一份请求,质疑交强险过多地分摊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请求保监会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公司高管的千万元年薪进行调查。
点评:2007年,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获得了6600余万元的薪酬,中国平安还有7位高管年薪超过千万。
说实话,看人家挣这么多钱,我有点眼红。不过,如果责权利是统一的,我也只能恨自己无能。所以,我想知道:怎样的责权利,可以让他们拿这么多钱?
我还想知道,这么多钱从哪儿来?2007年的交强险年度经营报告显示,实际赔款为44亿元,经营成本却高达141亿元、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用29亿元——交强险沦为保险公司高管发放高薪、分摊不合理成本的工具,目前这么说的根据还不足,但至少是一种合理的怀疑,有关部门必须作出回应。
■弃用中标方案
新闻:4月1日《羊城晚报》报道,去年底,“海之贝”中标成为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主要分会场——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方案。3月30日,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宣布,废弃“海之贝”,转而选择此前落选的日本公司设计的“春茧”方案。
点评: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弄这么一套复杂程序,目的就是:选出一个最好的。
最后选出来的一定是最好的吗?未必每个人都这么认为。但如果认可这套程序,就应该尊重最后的结果。
定了的就不能变吗?恐怕也不能这么机械。如果新的方案明显比之前选定的方案好,那么,在对原方案设计者作出必要补偿后毁约,不是完全不可以。
问题是:废弃“海之贝”选择“春茧”的理由,能否得到公众的认同?推翻一个正当程序选定的方案,又该通过怎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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