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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不仅仅是设立“局耻日”

时间:2008年04月07日  07时19分   作者: 王厚载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老姚说画:办案人员当初干啥去了

新闻背景:

在3月31日河南省公安厅的表彰大会上,南阳市淅川县公安局新任局长畅建辉说,发生在该县的8名儿童被拐系列案,由于没能及时破案,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给全省公安工作抹了黑,该局把12月24日定为“局耻日”(据4月1日《东方今报》)。

点评:

俗话说,知耻而后勇。从字面上理解,淅川县公安局新任局长把某一天定为“局耻日”,以示不忘前车之鉴、发奋改进工作,似乎值得喝彩。然而,仔细回顾这起儿童被拐案的始末,笔者仍有些话想说。

2007年4月15日,当地一名儿童突然失踪,家长向警方报案,警方态度敷衍。之后又有7名儿童失踪,急疯了的家长每次找警方,得到的都是“正在找”的答案。此事被媒体披露后,当年12月23日,中央领导作出批示,12月24日,河南省领导又作出了层层批示。在这种情形下,河南省警方迅速成立办案组,调集大批警力开展侦破工作。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并不复杂,案件很快告破,所有涉案罪犯悉数落网。

为此,河南省淅川县公安局将上级领导批示、办案组成立之日定为“局耻日”。但依笔者之见,对淅川警方而言,当下最要紧的不仅仅是设立“局耻日”,而是吸取教训,加强执法为民教育和队伍建设。如果不在这些方面下功夫,光想着设立“局耻日”做做表面文章,谁能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呢?(王厚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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