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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世家(十四)

时间:2008年04月11日  07时33分   作者: 杨颜桐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宣判之后,水仙赌气搬出高家。练榕娇很同情这苦水中泡大的姐妹,介绍她到一家纸厂做工,又介绍她和胡南雄结了婚。

    水仙很快怀孕了,出勤的天数少了许多。一天,水仙把工资拿回家,南雄看到只是苏区发行的12元纸票,火冒三丈跑到厂经理办公室,把钱往桌子上一拍喝道:“林老板,我老婆这个月工钱怎么才这么一点点?”

经理叫厂会计拿工资表来看。会计带来工资表和工人考勤表。胡南雄和会计一起核对,出勤天数20天,每天工资6角,月薪12元并没有错!南雄不服气地说:“我老婆长得瘦小又有身子,总得照顾呀!民主政府的工人是国家的主人,孩子是国家的希望,你们这样对待她们,这不是存心坑民主政府吗?”林经理赔着笑说:“胡同志言重了。厂里考虑你妻子的情况,已经安排她干轻活了。我这里是企业,当然要核算成本,怎么能随便加薪呀!苏区干部家属有好几个在我这里做工,你是老革命了,要带头支持苏区经济建设呀!”胡南雄摆摆手道:“你既然拿干部压我,我也不求你了!”收起桌上的钱走了。水仙知道了丈夫去厂长那里吵架的事后很生气,数落了丈夫一顿。后来胡南雄把老婆弄到消费合作社去工作。这事儿按说就此结束了。但是胡南雄并不罢休,他找杨文广举报纸厂林老板违反《劳动法》。杨文广就叫县苏劳动部的劳动检查员小万调查处理。小万找几个工人问了问,就列出纸厂违反苏维埃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十条“罪状”:1.劳动超时。2.星期日、节假日、纪念日没有放假或放假无工资。3.工资标准低,未按星期发放,未以银元结算……南雄得知消息高兴地对老婆学舌了一番,道:“这回有林老板好看了!”急得水仙跑去找榕娇。榕娇见事关重大,立即找杨文广报告道:“苏维埃国家法律规定,检察机关行使监督国有企业遵守法律的检察权,我看我们工农检察部应当介入调查。”杨文广同意了。榕娇找万检查员了解他初查的情况,小万手一摆道:“已经查清楚了,只等向劳动法庭起诉了。”练榕娇说:“别忙,我们再落实看看。”小万有点不高兴,勉强跟她去纸厂。林经理见来了检察机关的人,先就吓得不轻,递烟递茶地忙个不停。万检查员边喝茶边问:“林老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央政府劳动部第一号训令》学过了吗?”林经理答:“学过了。”问:执行得怎么样?答:基本上执行了,只是有些条款马上照办还有困难。

万检查员不等他说完,厉声喝道:“法律只是没有困难才执行吗?看来你对政府法律很抵触呀!”林经理满头满脸汗水,结结巴巴地解释,厂子设备落后,敌人封锁产品销路有困难,销价低,如果都照万检查员说的做,厂子维持不下去要关门的。万检查员一拍桌子站起来:“这是我要你做的?不是法律要你做的?你还想用停工来威胁民主政府?政府早就预见到有人会这样干,已经成立劳动法庭专门审判破坏《劳动法》的反动资本家。我和你没话说,咱们法庭上见!”站起来就要走。

榕娇阻止道:“我们先查账看看。”便叫会计拿账,大家查的结果,纸厂确实只有微薄利润,若再缩短工时提高工资,出产要减三成,工资要涨三倍,每月出产的纸卖钱全发了工资也不够。练榕娇对小万说道:“这样吧,我们回去研究研究。”

县苏劳动部先拿出一份《纸厂破坏〈苏维埃劳动法〉事实的调查报告》,提请工农检察部向劳动法庭起诉。榕娇到苏区各厂调查研究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她觉得不切实际的法造成的后果,靠这样驳回不是办法,提请修改《劳动法》才是根本,于是召开检察机关会议,以县工农检察部的名义向全苏工农兵代表大会提交建议,请求在条件达不到的地区暂停那部《劳动法》相关条款的实施。

不久,苏维埃中央政府派总工会主席刘少奇来调查研究,证实那部《劳动法》确有不切实际的地方,全苏工农兵代表大会经过充分讨论,作出暂停实施《苏维埃劳动法》相关条款的决定。劳动法风波终于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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