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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大检察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
检察长 哈斯木·马木提
近年来,新疆沙湾县检察院始终本着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发展的建院理念,全面实施抓班子、抓队伍、抓机制、抓形象“四大工程”,实现了恢复建院30年来无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发生,荣立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被高检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和“全国基层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
围绕“创新促检”,实施“表率工程”。该院以抓精神状态、提升素质为突破口,高起点上运作,全面发展上创新,人民满意上立足,全面进行“1341”建设。所谓“1341”,即围绕地方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在检察改革、科技强检、查办大要案三个方面狠下功夫,实现工作业绩一流、机关管理一流、队伍建设一流、检察装备一流的奋斗目标,全院形成一种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的良好氛围。该院党组成员注重发挥“四带头”作用,即带头强素质,带头抓办案,带头搞调研,带头讲自律。几年来,地方党委和上级院对该院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民主测评中其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围绕“人才兴检”,实施“素质工程”。在沙湾县检察院,名为“每天一课”的业务学习活动已坚持多年,对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培养干警自我警示、自我教育的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每天一课”的基础上,该院又开展了“三个创新”活动。一是制度上创新,建立了述学、评学、考学和理论学习评审制度;二是内容上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强化了对社会科学知识的学习;三是方法上创新,采用集中培训、“检察夜校”等形式,邀请专家学者或由院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轮流授课。
围绕“管理治检”,实施“管理工程”。该院以现代管理理念为先导,从机制创新入手,以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工作创新为切入点,逐步完善检察业务规范体系和考评指标体系。为确保制度的统一实施,他们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办案制度、纪律准则等落到实处。为实现制度的延续性,他们对过去形成的制度进行完善与精简,保留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的部分。为体现制度的群众性,他们集思广益,发动干警参与决策,使各项管理制度充分体现干警的意志。为保证制度的全面性,他们探索建立了一套涵盖岗位责任制、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流程管理、执法责任、检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做到有规范的章法可循。为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便于将其落到实处,他们将原则性规定与细化规定相结合,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操作规程,使每个工作环节都有相应的工作程序和制约奖惩机制,使干警一看便知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也使各项制度规范内化为干警的良好素质,外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有效提升了规范化管理水平。
围绕“业务立检”,实施“形象工程”。该院坚持把业务建设作为基层院建设的落脚点,始终把强化监督,狠抓办案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积极努力,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赢得了广泛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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