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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4日,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青年路派出所的民警在向莲湖区检察院公诉科移交完黄某抢劫一案的案卷后,特意来到该院信息化事务科。两名公安干警紧握着该科科长李建西的手说:“感谢检察院,你们的电子眼可立下大功了!”
去年10月30日傍晚,莲湖区检察院所在的药王洞街街口发生了一起拦路抢劫案,护士小江下班后被人抢走了拎包,包内装有1300多元钱、一部手机和一部MP4。当她前住辖区派出所报案时,由于惊吓过度,已描述不清劫犯的容貌特征,只记得个子中等,抢劫后逃窜的方向。公安人员查访时,附近一家小超市的店主给他们提了个醒:“这家伙刚好跑过检察院门口,我听说莲湖区检察院可是有名的网上检察院,技术先进,应该会有监控录像的。”公安侦查人员来到莲湖区检察院后,调取到该院信息化中心对该日该时段的门区监控录像,不仅显示出中等身材、体型较胖的男性劫犯的清楚逃向,连他惊恐回头时的模样都记录了下来。
几名社区群众应征前来辨认:“这不是东边塘坊街小区住的黄某吗,听说去年开始‘冒泡’吸毒了。”黄某到案后,不否认吸毒,却不承认抢包行为。侦查人员让黄某看了这段“珍贵”的录像后,黄某傻眼了……
今年2月,黄某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该案庭审结束时,前来旁听审判的被害人小江走到公诉人李洪宇的面前激动地说: “你今天的公诉真是太精彩了,你们检察院的‘电子眼’也很出彩啊!”

装备精良的信息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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