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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绝大部分乡镇主要街道都安装了路灯,但是为什么不少路灯没有亮起来?”4月4日,在湖南省衡南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上,33名县人大代表就此联名提出质询案。据悉,这是该县人代会自1986年首次出现质询案以来,再次出现的质询案。
 质询现场
 33名代表联名提出的质询案
代表质询:路灯安了为何长期不亮
据衡南县建设局提供的材料显示,该县27个乡镇(办事处)政府所在地已安装路灯的共20个,共安装路灯1248盏,总计投入资金200余万元,但是目前只有7个乡镇的路灯能按时正常亮灯,5个乡镇的路灯在节假日偶尔一亮,其余乡镇的路灯长期处于停开状态,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
来自该县三塘镇的县人大代表、镇人大主席刘景顺对此感触颇深,“我们镇的路灯也是时亮时不亮,老百姓意见很大。”刘景顺告诉笔者,“反映这个问题的想法在开会前就有了”。4月4日,在该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他将自己的想法形成了一份《关于落实乡镇街道路灯电费的质询案》,32名代表在上面签名后,这份质询案被郑重地提交给大会秘书处议案组。
衡南县委书记周千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康凤获悉此事后明确表示,对质询案要高度重视,切实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4月4日晚,该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经过讨论后决定,由受质询的该县建设局、县电力局、县物价局三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当面答复代表提出的问题。
部门负责人现场答复:不推诿不塞责
4月5日晚7点,衡阳市委党校培训大楼五楼会议室灯火通明,该县人代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在这里举行。提质询案的20余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该县建设局局长宁云忠首先答复质询。他诚恳地说:“代表质询,是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乡镇街道路灯建设、维护和电费的收缴工作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按规定,其费用征收和建设管理分离。也就是说,其经费由电力部门以路灯附加费的名义收取,再拨付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维护。但是实际操作中,大部分乡镇为避免管理部门与收费部门之间的矛盾,都把路灯交给各乡镇供电所管理和收费。由于收费项目和标准无政策依据,各乡镇收缴数额不一,从而导致亮灯情况参差不齐。”他解释说,特别是衡阳市物价部门2006年明确规定“各县市区电力部门不得越权收取路灯费”以后,各乡镇供电所停止了收费,以致绝大部分街道路灯无法开启。现在能正常亮灯的宝盖、铁丝塘、谭子山、近尾洲等乡镇都是靠当地居民觉悟高,自愿缴费才得以支撑。“目前,我县乡镇路灯管理现状是:物价没有政策,电力不能收费,乡镇无力维护。”
代表们提出质疑:“我县收取的公益事业附加费都用到什么地方去了?”
该县电力局局长颜家喜答复道:“我局2007年收取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主要来源于工业用户,并未在居民生活用电上收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该县物价局局长肖铭是第三位回答质询的人。他说:“根据省市物价局的规定,农村电价含有的公用事业附加用于农村电网改造,现行的电费不能支付乡镇街道路灯的电费。”
质询会上,分管此项工作的该县副县长肖文东答复说,衡南县是湖南省最后一个有县无城的县城。在2003年底以前,其一直在衡阳市区。有县无城,加之该县三面包围衡阳市城区的特殊地理位置,给该县小城镇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小城镇的繁荣客观上造就了小城镇路灯的增多。如何让路灯早日亮起来,造福于民?一是积极向上反映,争取收费政策;二是各乡镇要成立由居民代表、镇属相关单位和坐落地村干部参加的路灯管理委员会,健全管理机构;三是多方筹措资金。
当晚7点42分,20位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以举手的方式表决,结果显示代表们对三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副县长作出的答复表示满意。代表们说:“从答复来看,问题虽未立即解决,但我们了解了情况,有关部门为此已经做了不少工作,对政府的难处我们表示体谅。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往上反映,争取政策支持。”代表们表示,将对此事继续关注。
短评
质询多了,监督强了
从法律规定来看,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质询“一府两院”是其一项法定权力,而且1954年宪法就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从实践来看,“质询”这一具有威慑力的监督形式却很少被用到,原因何在?
笔者认为,主要是人们的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担心提质询案会影响人大同“一府两院”的关系。“一府两院”则害怕被质询后暴露工作不足,脸上无光。所以,一旦得知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提质询的动向,有关领导就会马上去做工作。通常情况下,一些原本火药味较浓的质询被“斡旋”为温和的询问。
此次衡南县出现质询案后,各方表现令人称道。县人大领导高度重视,尊重民意,坦然面对,被质询的县电力局、县物价局和县建设局,以及分管副县长均认真回答,即使因政策原因不能马上解决,也表示愿意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早日解决。当提出质询案的代表们了解到造成问题的原因不是政府不作为,而是政策缺位后,依法、理性地行使权利,给予了理解和体谅,也给了政府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的时间。
笔者希望,随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实施,“质询”会被更多地用到,人大监督也会愈加有力,不断推动政府相关部门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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