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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庄子) 把别人家的猪“拿回”自家养。4月9日,家住浙江省建德市的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该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春节过后,张某打算买几只小猪养养,一来满足自家吃肉的需要,二来可以卖掉一些猪肉贴补家用。张某向熟人打听小猪的购买行情,才得知现在小猪的市场价在每斤20元左右,买一只小猪要上百元。张某觉得很贵,便犹豫要不要买。就在此时,有两个外地人向他推销小猪,言谈间,张某意识到对方的小猪来路不正,“真要买偷来的,还不如自己去偷。”有了这个想法,张某立刻回绝了外地人。
3月10日晚,张某趁夜色在一农户家的猪栏里偷到一只50多斤重的小猪。第二天,愈发胆大的他竟然偷了8只小猪……两天后,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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