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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去世后继承人如何支取存款

时间:2008年04月19日  01时25分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老伴突发脑溢血去世。我和子女在整理老伴的遗物时发现有一张10万元的存单,当我们拿着身份证以及老伴的存单、死亡证明到银行支取存款,银行却以手续不全拒绝付款。请问,我们该如何支取这笔存款?

读者 王娟娟

王娟娟读者: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存款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规定,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要支取其存款,必须向银行出具自己享有继承权的有效证明,主要是指继承证明书。继承证明书必须通过公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办理,如果几位合法继承人对死者的存款分割没有争议或者只有一个继承人,则继承人应当持存单、身份证明和存款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公证处或者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调查审核认为符合出证条件的,即出具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继承证明书办理存款支付或过户手续。如果几个合法继承人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则不能申办继承证明书,而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死者存款的继承权归属以及各继承人应得份额作出裁判,裁判生效后,继承人就可以持法院的裁判文书到银行办理存款支取或者过户手续。

本报法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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