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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泉山: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延伸案外

时间:2008年04月20日  07时24分   作者: 卢志坚 刘世香 李娜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刘世香 李娜) 亲眼目睹父亲持刀砍人、被捕入狱的15岁女孩秦佳(化名),生活在一夜之间发生了重大变故,心理上遭受沉重打击,对生活失去希望,自暴自弃。承办秦佳父亲伤害案的检察官了解情况后,积极联系心理学专家对秦佳进行心理矫治。在与心理学专家多次深入交流后,萦绕在秦佳心头的阴霾终于散去,阳光和笑容重新回到了这个花季女孩身上。

这是近日发生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办公室的一件事,也是该院首次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未成年子女进行心理矫治。

据了解,2007年底,泉山区检察院和徐州师范大学联合成立了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办公室,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矫治。检察官在办案实践中发现,案件发生后,不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存在心理问题,而且未成年被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也会受到很大影响,存在不同程度的心智和心理障碍。2008年3月,泉山区检察院决定扩大心理矫治对象的范围,将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向案外延伸,把未成年被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也纳入心理矫治对象范围。该院心理矫治办公室成立至今,已成功地对多名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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