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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加强规范化建设已成为当前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建立规范有序的案件质量长效管理机制,对案件质量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以过程控制改变对结果的考核,实现检察工作的动态管理,将是提高案件质量、调动办案积极性、减少工作失误和优化绩效考核的重要举措。
一是选准过程控制点,构建案件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所谓过程控制就是将整个案件诉讼的不同阶段视为多个“过程”组成的有机统一的系统,对单个“过程”之间的组合以及“过程”与“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连续的控制。如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就可以依据办案流程特点,设置立案、审查逮捕、侦查终结、审查起诉四个控制环节,通过对环节的控制和监督来达到对案件质量管理的目标。
二是完善机制保障点,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推行案件质量管理体系这样一个全新的管理模式,需要在建立和完善办案质量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制定一系列配套的案件督查考评和质量分析制度,达到对整个案件诉讼全过程进行动态质量管理监督评价的效果。如建立领导督查制度、复核复审制度、信息统计制度、严格程序制度、综合利用制度。对案件质量问题整改不力的,实行办案质量公示模式,通过质量公示提高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
(作者单位:江苏省兴化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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