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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看省份是为了方便管理,谁信

时间:2008年04月21日  07时02分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老姚说画:难道这个企业生产的产品也拒绝销往河南、山东?

新闻背景:

眼下正是不少企业的招工旺季,然而,一边是缺工,一边却是“歧视”。4月10日,记者在江苏省昆山市一家职介公司看到,一企业招工简章上明确注明:河南、山东人员不要。不少求职者对此表示疑惑和反感,称属于地域歧视,而招聘方的解释是为了方便管理(据4月15日《中国青年报》)。

点评:

“方便管理”?这样的理由显然站不住脚,劳动法明确规定:在招用职工时,用人单位不能因地域、性别、民族、信仰等区别对待。如此明目张胆地和劳动法唱对台戏,有关部门应该严查。

“方便管理”,其实不过是用人单位一个并不高明的借口,其真实目的是为了少给劳动者一些待遇和福利。比如一些企业煞费苦心拒招“本地人”,是因为“本地人”和企业发生纠纷,维权时比外地人更有“优势”;一些企业拒招“外地人”,那样可以借机不给工人解决食宿问题;一些企业对一些地域的劳动者分门别类,哪些地方的劳动者法律意识强,就被认定为“难缠”、“民风彪悍”,招工时敬而远之。

这样的“地域歧视”屡见不鲜,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家对“地域歧视”的处罚力度不够。一些企业被查出存在“地域歧视”后,仅仅是被责令抹去有关“地域歧视”的字眼而已,并未受到违规惩罚,承担违规代价。

招聘方所谓“方便管理”的标准是什么?仔细想想就会明白,是工人听话,不多提权利要求,被侵权了,也不敢言,这样好管理的员工在他们眼中是好员工。仔细查查也不难发现,搞“地域歧视”的企业多为“血汗工厂”,工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没完没了地加班,经常被克扣工资。这样的企业原本就是以榨取员工的劳动来生存的,既谈不上什么企业文化,也谈不上什么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受到社会的“歧视”才对。(但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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