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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善:用制度保障政协民主监督

时间:2008年04月21日  07时02分   作者: 徐煜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徐煜) “通过联络员加强联系,用制度保障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确实是检察机关的创新做法。”民建嘉善县总支副主委、浙江省嘉善县政协常委张学东,对嘉善县检察院近日推出的《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

依据方案,检察机关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向政协民主监督员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检察机关新出台的政策规定、工作情况等相关文件资料,为政协开展民主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加强与政协委员和民主监督员的沟通联系,主动为民主监督提供与监督内容相关的学习、调研、培训等相关活动的便利,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检察院组织的意见征询会、部分社会调查等活动。

为使这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该院主动和嘉善县政协联系,县政协常委张学东等三名熟悉法律业务、对检察工作也相对了解的政协委员,经该县政协委派,成为联络员,负责与检察院保持经常性联系沟通。目前,该院已确定一名副检察长负责此项工作,并由政治处和院办公室负责政协监督员的学习、工作、会议和联系等日常工作。此举将进一步促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动检察机关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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