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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审讯突破口“三招”

时间:2008年04月23日  06时40分   作者: 罗高军 潘为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怎样选择审讯突破口,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发展和进程。突破口选准了,对案件侦查势必形成破竹之势,甚至会达到不攻自破的效果。

选择审讯突破口“三招”

审讯的突破口,是指在审讯时容易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的薄弱环节。如何选择审讯突破口,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发展和进程,突破口选准了,对案件侦查势必形成破竹之势,甚至会达到不攻自破的效果。审讯中侦查人员要善于捕捉和挖掘犯罪嫌疑人防线的薄弱环节进行突破。要结合案情,根据不同阶段已获取的证据和审讯要达到的目标有针对性地进行,不可盲目随意,下面就结合自己在办案中的做法和体会谈谈如何选择突破口。

(一)从犯罪嫌疑人性格、心理上选择突破口

1.从侥幸心理选择突破口。办案中我经常会碰到各式各样的犯罪嫌疑人,有的认为自己的犯罪活动策划周密,检察机关根本无从查明;有的则认为自己有“靠山”、有“背景”,会将自己活动出去等等。这种侥幸心理是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的精神支柱。他们把逃避打击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这种侥幸心理上,从而增加了审讯的难度。因此对于进行传唤的调查对象如在12小时内拒不交代自己的问题,应根据是否存在拘留的情形果断采取拘留措施。侦查人员应打破其侥幸心理,抓紧进行审讯,迫其交代罪行。

2.从畏罪心理选择突破口。犯罪嫌疑人一般都认为自己一旦招供,就会失去既得的一切,包括权力、地位、工作、名誉、家庭、自由等等。这是一种普遍的畏罪心理,这种畏罪心理后面隐含了一种“早日出去”、“从轻处罚”的心理期待,正确把握犯罪嫌疑人的这种心理,适时进行法律政策上的宣传,就能使犯罪嫌疑人畏罪心理催化为交代行为。

(二)从关键犯罪情节着手选择突破口

1.选择犯罪嫌疑人最担心的事实或情节为突破口。在审讯中,如果审讯人员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最关心、最担心的事实和情节,比如犯罪的地点、赃款的去向,攻守同盟订立的情节和同案人及知情人的证言等等,就能以此作为查清全案的突破口。

2.选择犯罪嫌疑人犯罪过程中的一些特殊细节为突破口。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的过程中,有时为了掩人耳目、逃避侦查,或者出于其他因素的考虑,实施了一些与犯罪活动密切相关的特殊细节。如果掌握了这些特殊细节,就会使犯罪嫌疑人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认为连这样的细节都掌握了,其他的事实就更容易查清了,从而交代犯罪事实。

(三)从矛盾中选择突破口

在审讯中,侦查人员要自觉运用矛盾的观点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贯穿审讯工作的全过程。要善于发现嫌疑人口供的矛盾、口供与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企图规避法律制裁的心理,使嫌疑人为掩盖犯罪事实或减轻罪责而胡编乱造,以虚假的事实来蒙骗侦查人员。但是既然是编造出来的事实,就一定会有破绽,侦查人员只要善于发现这些矛盾,利用这些矛盾,并在审讯时向嫌疑人发起攻势,就能起到查清犯罪事实的目的。

在共同犯罪中,还要善于利用嫌疑人之间“互相猜忌”和“自保”的心理,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分化、瓦解共同犯罪人之间订立的攻守同盟,使犯罪嫌疑人之间互相猜疑、指责、仇恨而发生激烈的冲突。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最担心的是被同伙出卖,也最怕落在同伙的后面成了“替罪羊”而受到从重惩处。因此,发现、利用、制造和扩大他们之间的矛盾,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是打开审讯的突破口之一。

(作者单位: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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