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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凝聚心血的档案

时间:2008年04月25日  07时10分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德兴:检查监外执行人员档案

【德兴市检察院】

“又来检查档案了,你们可真够敬业的。”3月17日,一看到德兴市检察院检察官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门口,银山派出所的干警连忙热情地迎上前去。他们所说的“档案”,是指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档案。可别小看了这份档案,这里面凝聚着德兴市检察院检察官的不少心血呢。

原来早在2006年,该院就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对近年来全市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结果数字一汇总,大伙脸上的表情立即变得凝重起来:调查数字表明,监外执行罪犯中脱管、漏管现象严重。于是,该院迅速联合公安机关,挨家挨户上门查访,对监外执行人员逐一建档监管。皈大乡西边村村民金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缓刑,由于法律文书未及时送达至当地派出所,导致金某被漏管。检察官与公安干警一道驱车100余里,又徒步走了好几里山路,终于通过当地村干部找到了金某,为金某建立了详细的监管档案。通过多方努力,所有缓刑犯脱管、漏管问题在较短时间内全部得到了纠正。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法律文书送达难,监外执行罪犯档案不健全、不规范等问题,该院及时向市委政法委作了专题汇报,建议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得到了市委政法委的支持。2007年底,由该院草拟的《关于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经讨论后以德兴市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的名义联合下发实施。该文件对执行交付、执行考察和管理、执行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例如档案,现在每名监外执行罪犯的档案都比以前厚实,内有罪犯的照片、体貌特征、家庭情况、有关法律文书、监督考察小组名单和责任书、每月及每季度的考察记录等,非常详细。自从加强了监管,再也没有发生一起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的案件。”德兴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照林对记者说。

与此同时,该院还强化了监督措施,坚持每月中旬与法院、公安机关核对监外执行名单,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送达法律文书,每两个月到各基层派出所进行一次巡访,对监外执行罪犯的建档和监管情况进行检查。2007年,全国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与其他地方紧锣密鼓地部署核查工作不同,德兴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显得很“清闲”。“因为着手早、纠正快,2006年年底以来,我市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人数为零。”王照林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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