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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检察院工作半年多了,一直在政治处。作为新人,领导对自己总是鼓励得多,批评得少,但短短半年间,我还是受到了范主任的几次批评,每次都让我印象深刻。 第一次要追溯到上班的第一天,范主任通过院局域网给我发来一篇领导讲话稿,让我做一篇摘要。我仔细地研读讲稿,认真地总结提炼,用心地修改校对。很快,打印机“吐出”了初稿。我快步走进主任的房间,递上自己的第一份“劳动成果”。主任一看便皱了皱眉:“小仝,今后咱们科室内文件传递尽量用电子稿,不要用打印稿。”第二次是给市政法委送材料。主任向我详细交代了送交的科室、时间,但我还是怕记错,便取出一个信封,拿起圆珠笔准备把这些信息记在上面,可还没落笔就被主任制止了:“别用圆珠笔,用铅笔写,送过去后拿回来用橡皮擦干净,下次还可以继续用。”第三次就在前几天,院里两名退休干部来政治处办事。在主任的办公室,我为在场的四个人都倒了茶水。客人走后,主任又批评了我:“我和你都不该用纸杯,办公室不是有我们的瓷杯吗?” 三次挨批都因这样的小事,一开始我还会腹诽,觉得主任太“吝啬”。但事后一番思量,勤俭节约不就是要落在这样的小事上吗?不是主任小题大做,是我做得还不够啊。 (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 仝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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