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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亮化工程”与节能环保并不矛盾

时间:2008年04月28日  07时09分   作者: 欧木华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为了使城市“亮”起来,郑州市日前公布了《城市霓虹灯门头牌匾和夜景照明管理办法》,明确政府鼓励沿街单位安装夜景照明,并单独装表计量用电量,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补贴。此举在受到市民欢迎的同时也招来种种议论:夜景灯造成光污染、“不夜城”带来高耗能……(据4月22日《人民日报》)。

对郑州“亮化城市”的做法,笔者以为不能一味反对。因为城市“亮起来”的行为本身并没错,一个城市如果漆黑一片,不仅给百姓的出行带来不便,也会造成一些安全隐患。城市“亮起来”也不一定就意味着奢华浪费,郑州的问题,不是城市该不该“亮”,而是怎样做到在“亮”起来的同时,保证节能环保,并最大程度地降低光污染等问题。

我们很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将城市的“亮化工程”和“节能环保”对立起来,甚至在两者之间走极端,要么不顾一切地“亮”,为了打造“不夜城”而忽视其他一切问题;要么为了节能环保,对于城市本应该有的“亮度”也大加指责,城市一“亮”就指责政府乱花钱。现代城市不可能回到过去那种晚上漆黑一片的时代,市民在漆黑的大街小巷中行走所带来的不安全感,也是政府必须考量的民生问题之一。因此,城市的“亮化”,也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民生的举措之一,我们不能依靠减少基础设施的建设来获得节能环保,这正如城市必须要有公共汽车一样,虽然它会造成污染,但解决的方案不是取消它,用人力三轮车来代替。

问题的关键在于“度”的把握,城市晚上应该“亮化”,但通宵达旦的“不夜城”式的“亮”是毫无必要的,比如凌晨两点之后,可以关闭大部分的景观灯,至于强光灯对市民造成的“光污染”和可能造成的高耗能,笔者注意到郑州市政府也采取了措施,用“较温和的光源”并考虑“广泛使用节能灯”,而且还提出“遇上用电高峰,部分路段的夜景照明将暂时关闭,确保工业和居民生活用电”。这些举措如果能落实到位,城市的“亮化”自然能受到更多市民的欢迎。

郑州的“亮化”工程,还应该做到程序上的透明化,对于补贴,是否经过了人大的审议以及相关听证等等,这都是不能省略的,程序上合法,良好的初衷才能变成现实。至于郑州的“亮化工程”存在的一些问题,应着力解决并给予理解,毕竟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对于其间出现的一些建设性的批评意见,应当看做是难得的民意,相关部门不妨多多听取,将城市的“亮化工程”做到尽善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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