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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事故,又一记沉重的警钟

时间:2008年04月30日  07时10分   作者: 断桥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4月28日凌晨,由北京开往青岛四方的T195次旅客列车在胶济铁路王村站附近与由烟台开往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车相撞。来自据新华社的最新消息表明,截至目前,已造成71人死亡、416人受伤。据悉,这是十年来我国发生的最大一起铁路交通事故。

铁路运输一直是国人公认的最安全、最便捷的交通方式,但“4·28”事故却再次打破了人们的传统观念。特别是当初步查明事故的原因是人为因素——超速行驶时,更是令人吃惊不小。这起典型的责任事故无异于又一记沉重的警钟,迫使人们反思和汲取其中的教训:

教训一,不照章办事,是事故发生的罪魁。近年来,铁路的提速与日俱增。“海的容量,光的速度”,似乎已成铁路运营单位追求的极致。胶济铁路王村站段,火车限速为每小时80公里,但T195次旅客列车的实际行驶速度为每小时131公里,大大超过了设计速度,这种违反科学设计的行为最终酿成大祸。由此看来,出事故是必然的,不出事故才是偶然的。人命关天,71名兄弟姐妹的生命,就葬送在了铁路运营单位和职工的违章行为之下。

教训二,监督不力,使事故的发生成为可能。据熟悉铁路运营知识的专家介绍,铁路运营中的设施状况、火车的运行速度,都由调度室来监督和调控。一旦发现设施或运行问题,调度室就会发出提醒或校正的指令。遗憾的是,T195次旅客列车超速行驶,并没得到有效监督和提示。

教训三,胶济铁路近来事故频发,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今年1月23日20时48分,北京开往四方青岛的D59次动车组列车,运行至济南铁路局管内胶济线安丘至昌邑间时,撞倒中铁十六局正在该处进行移动轨道施工的作业人员,造成18人死亡,9人受伤(据4月29日《国际金融报》);2007年9月16日,胶济铁路昌乐段还发生了货运列车出轨倾覆事件,所幸没有人员伤亡。不到400公里的路段,7个月内接连发生几起火车运营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尤其是在我国承办奥运会之际,发生“4·28”事件这样的重大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可想而知。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负有领导责任的济南铁路局的领导已经停职接受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的相关领导也已经介入调查。随着调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将会有更多的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面对人数还有可能增加的死伤者,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毕竟还在其次,关键是我们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如何从事故中汲取应有的教训,有效地防范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

“安全重于泰山”,“人命关天”,决不能只留在纸面上,喊在口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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