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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朋友吃饭,实际上是在演戏,杨某等人利用人们花钱消灾的畸形心理,轻而易举地骗取了两位朋友的钱财。日前,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假抢劫真诈骗案件,其作案对象主要是熟人,方式更具有隐蔽性。
2007年11月29日,小刘和小侯二人受朋友杨某的邀请,来到北京市通州区一个餐馆吃饭。三人相谈甚欢,酒足饭饱之后,杨某称要开车送二人回去。走到车旁,一陌生男子过来问路,小刘和小侯表示自己不是当地人不熟悉情况,但这名男子不但没有走的意思,反而耍起无赖非要搭个顺风车。正当两人感到无奈之时,杨某突然暴怒,把手中的矿泉水瓶砸向陌生男子,飞起一脚直踹对方。陌生男子躲过攻击,拿出手机威胁要找人,要报警。“盛怒”之下的杨某一把抢过手机,拉上两个朋友驾车而去。
摆脱陌生男子的纠缠,三人又找了个地方闲聊。忽然,杨某的手机响了起来,一看是朋友小周,杨某就直接按了免提,嘴里还念叨着车是小周的。只听电话里嚷嚷道:“你刚才干什么去了,派出所说有人开我的车抢劫?人家事主报警了,抢劫最少判三年。”小刘和小侯二人这才意识到刚才行为的严重性,杨某眼见二人慌了,顺势问电话里的小周能否私了,小周勉强表示找人问问。
挂了电话没一会儿,小周回话说可以找人,但需要打点,至少三万。无奈之下,小刘、小侯表示同意,说好一人出一万。第二天,二人都把钱交给了小周。事后,二人觉得这件事蹊跷,向派出所打听根本就没有抢劫这回事,才意识到自己中了圈套。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这起诈骗案完全是可以避免的,而许多诈骗案的发生都是利用人们不按正规途径办事,相信所谓的花钱消灾等心理促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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