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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惠安县检察院公诉科 福建省青年文明号 平均年龄30岁
 惠安:研讨案件
在福建省惠安县,检察院公诉科每年办案500余件700多人,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期。案件质量好、效率高,靠什么?“除了执法规范化,我们还有火一样的工作热情!”这是该院公诉科13名检察官响亮的回答。检察长陈建强告诉记者,公诉科这个平均年龄只有30岁的集体,先后被授予省、市“十佳职业道德”先进单位,市“五一劳动集体奖章”和全省“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称号。
2007年,惠安县发生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汪某等十多人非法集资案,该案在社会上反响强烈,多次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同年9月底,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此案的主诉检察官林志宏,主动放弃国庆假期,审阅了41册堆积起来一米多高的卷宗,数百笔账目逐一核对,又接连十天提审犯罪嫌疑人,接访了十多名被害群众。此案从受理到提起公诉,林志宏仅用了15天时间。在此后长达4天的庭审中,林志宏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旁听群众为之折服,不由自主地为他鼓掌。
公诉科的检察官们把“尽量争取、尽力挽救”作为执法理念融入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而这需要检察官做大量的案外工作。
2007年8月,在校生李某因盗窃两部手机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移送起诉后,公诉科少检组组长陈葱茏了解到,“李某从小被生父母抛弃,平常养父母对他倒不错,这一次因为犯了罪,养父母一怒之下不再理睬他,李某产生了自暴自弃的想法。”
为了让李某消除被抛弃的心理,检察官在看守所组织了“亲情会见”。当两位老人与李某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时,情感上的隔阂瞬间融化。不久,检察院根据李某的悔罪表现和情节,作出不起诉决定,让李某重返校园。但少检组检察官的工作并没有到此为止,她们成立了帮教小组,及时了解李某的思想动态,帮助他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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