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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讯问时,助审人员怎样发挥作用

时间:2008年05月04日  07时46分   作者: 王军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由于言词类证据在职务犯罪证据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讯问在侦查工作中的突出作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一般来说,讯问时有主审和助审之分,提高助审人员的审讯能力,能够保证审讯效果。

一、脑要勤——吃透案情,领会意图。助审人员做好审讯准备工作的主要途径有三:

阅卷方式——助审人员应将案件的举报材料、初步审查等材料进行汇总并阅读,熟悉案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了解已获取的证据及证明程度、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案件相关人员情况及与犯罪嫌疑人关系等等。

听取介绍——特别适合于对前期没有参加侦查或对全部情况不了解的助审人员。可通过有关侦查人员的案情介绍,对案件的来源、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简要案情等进行全面的了解。

审讯模拟演练——主要是针对案情比较复杂,审讯难度较大的案件,进行模拟审讯。

二、手要快——问记协调,配合密切。讯问笔录是审讯工作成果的主要反映形式,助审人员讯问中注意适时插问,准确记录,密切配合主审人员。并确保做好高质量讯问笔录。在记录问话中忠实于原话,既要表现出口头语交谈的特征,还要能够体现符合双方个人品格的突出特点,这也是提高言词证据证明力的需要。

三、嘴要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作为审讯工作中主审的助手,助审在审讯中切忌喧宾夺主,但也决不是无所作为。首先要顺应主审话题,强化补充主审观点。除了审前准备外,助审还必须有意识地了解主审在侦查审讯中的习惯特点,如发问、思维的方式、遇到意料之外问题时可能会出现的动作等,这样才能掌握时机配合发问,不致于打乱主审的思路,从而影响审讯的节奏。其次要适时转变主审话题,弥补主审疏漏。在审讯中,助审人员还应对主审人员的疏漏和不足之处进行弥补。例如在一起对涉嫌共同贪污案件的审讯中,犯罪嫌疑人认为双方订立攻守同盟已久,因此态度顽固。当主审试图以“你即使不说。我们也会用证据说话”相威慑时,犯罪嫌疑人却说:“你们要有证据,我什么都会认的,你们拿证据出来啊。”在审讯可能陷入僵局时,助审插话道:“你以为你做得天衣无缝吗,你可能还不知道吧,你的会计(涉嫌共犯)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早把你们每次的贪污情况都私下记录了。”适时的插话,顿时使犯罪嫌疑人处于恐慌之中,也使讯问工作柳暗花明。

四、眼要明——洞若观火,相机行事。在审讯实践中,助审人员要充分发挥眼神作为非语言交流手段的功能作用。一方面要发挥好眼神具有的独特性功能作用。特别是在主审人员与讯问对象高度紧张的谈话博弈中,助审人员作为相对第三人,更易保持清醒的意识和敏锐的洞察力。此时助审要细致注意观察讯问对象的反应变化,分析其供述辩解中的疑点和矛盾,以适当的提示来提醒主审人员。另一方面要发挥好眼神具有的辅助性功能作用。如在主审意欲推进讯问时,助审长时间的冷眼眼神可以显示讯问人员的胸有成竹,增加对讯问对象的心理压力;而在主审意欲给犯罪嫌疑人指出出路时,助审温和的眼光可以给讯问对象带来信任关切的感觉。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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