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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久再寻“真爱” 一身两嫁法律不允

时间:2008年05月05日  07时07分   作者: 王晖 罗奕炫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为找到“幸福真爱”,竟一身两嫁的被告人江冬玉,近日被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拘役二个月。

今年35岁的江冬玉于2005年底与前夫离婚后,在福建省三明市一家婚介所登记求偶信息。之后,江冬玉认识了泰宁县下渠乡的周某,并于2007年3月13日与周某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其间,江冬玉通过婚介所认识了尤溪县的黄某。2007年4月28日,隐瞒了已婚情况的江冬玉到黄家与黄某见面后,两人互生好感。2007年4月30日,江冬玉和黄某在尤溪县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同年5月16日,江冬玉离开周某,到尤溪县与黄某共同生活,直至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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