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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访检察长:陈玉华云南省昌宁县检察院检察长■采访人:纳林伟
“以前面对人大、政协监督,会感到一种压力,近年来,通过不断提高认识,把来自监督的压力转变为促进自身改进工作的动力,我院各项检察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云南省昌宁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玉华日前接受笔者采访时介绍了该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几项做法:
“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除每年在该县两会上报告检察工作外,我院还在日常工作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面对面地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工作。”该院每年都会根据该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围绕确定的议题,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组织的代表视察或专题调研活动,向该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作检察工作专题报告,近年来,该院先后专题汇报了反贪污贿赂工作、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公诉工作、侦查监督工作、队伍建设等专项工作进展情况。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院还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络机制,制定出台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设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使联系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而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庭后请他们对检察官出庭公诉工作进行评议,已成常态。
“积极办理人大、政协交办、转办的案件和事项是联系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凡是人大、政协交办的案件,都由检察长亲自批办,及时确定责任部门和承办人、落实责任部门和承办人,明确办结期限,适时进行督办,办结后要求及时回复,”陈玉华说,此举受到代表委员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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