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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私下收购炼制犯罪

时间:2008年05月06日  07时29分   作者: 韩兵 刘刚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刘刚) 参与非法炼油的陈清歌,近日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黑龙江省林甸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为能挣钱,陈清歌找到非法炼油的吴某(已被判刑)希望帮工。吴某答应陈清歌,每炼制一罐油,付给他400元的工钱。与陈清歌一道被雇用的还有卢景才(已被判刑)、程某和陈某(均在逃)。

吴某负责指挥干活,并提供炼油用的炼油罐等,陈清歌等人负责卸油、装油罐、炼油、清洗油罐、卖油时装桶、装车等。去年12月23日,陈清歌、卢景才在非法炼油时,被大庆市公安局油田分局干警抓获,当场起获袋装原油15.67吨、已炼制出的柴油2.79吨。据陈清歌交代,自己还曾参与非法收购原油30余吨,价值人民币10.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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