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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转道德现状需要法律援手

时间:2008年05月07日  07时41分   作者: 小石潭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一位捡破烂的70多岁的老人,摔倒在河北省南皮县冯女士的自行车前,自以为有责任的冯女士连忙把老人送到医院检查治疗。没想到,老人第二天找到冯女士的单位,自担摔伤责任并把400元医疗费用退还给冯女士。老人的善良、诚实让冯女士无比感动(5月1日《燕赵都市报》)。

对于这位自称“刘七”的老人的诚实耿直,以及冯女士的善良负责,网络上是一片赞誉声,连媒体也称之为“彭宇事件温情版”。对此,笔者心头却透过一丝悲哀:“刘七”老人、冯女士只是做了平常人应该做的,就感动了一大片,这不是说明现实社会中寻常公德的稀缺么?

有个富有哲理的生活现象:星星本身不算亮,白天根本看不到;可到了晚上,天空越黑暗,星星就越亮。自己摔的跟头,责任本就不该赖在别人头上;感觉自己碰了人家,就该负责地送人家进医院——“刘七”老人、冯女士这些平常人的正常行为,放在正常社会人人都不会觉得奇怪,感觉“没什么”或“应该做的”。可在当下社会里,他们成了光芒四射的“明星”,成了“道德楷模”、“学习榜样”,这不正是世道不景气所致么?

说到当下世道,问题的确不轻。坑蒙拐骗天天耳闻目睹,无良无德随时俯拾皆是:前几天,镇江一名初中女生搀扶一位被别人撞倒的大妈,谁知反过来被大妈死缠不放,亏得诸多路人作证和警察出面“调解”,女孩才得以脱身!去年南京男子彭宇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而被告上法庭,一审被判赔45876元,而判决依据竟是数个与道德相悖的“从常理分析”——在经济利益面前,道德已经彻底沦丧,法律也被扭曲成“帮凶”,世风败坏到何等程度可想而知。

面对镇江善良女孩的“教训”,面对“从常理分析”的“教唆”,大家终于“清醒”起来:数月前,扬州一个小伙子正拉一位跌倒的古稀老太,又一个声音高呼“不能拉,快松手”,本无大伤的老太因再次摔在地上而股骨骨折!还是在南京,一个耄耋老大妈摔倒,好心的魏女士想伸出援手,连续请了9个路人作证,然后才敢打“110”电话报警……人人都知道这是“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可眼下不“惩罚”自己还有什么好办法趋利避害么?

讴歌星星只能挽留星星、培植星星,赶不走无边的黑暗;驱赶黑暗,月亮有时也无能为力,还需要太阳的介入。改变道德天空的“星星点灯”状况,还须请进“法治阳光”——一方面,立法完善征信采集与使用体系,让每一个悖德之举都成为失德者的绊脚石;另一方面,依法加大对“讹人”、敲诈行为的惩治力度,让不诚信、不善良行为在法律层面占不到便宜。对于道德层面不自解、自净的东西,法律有必要主动介入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我们现在的道德状况正需要法治的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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