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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县“三步预防”旅游重点工程

时间:2008年05月08日  07时09分   作者: 朱建军 麻立志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朱建军 通讯员麻立志) 五一假期,旅游佳期。针对旅游工程建设领域资金密集、重点项目较多以及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特点,天津市蓟县检察院注重发挥检察职能,采取“三步预防工作法”,为加快该县旅游重点工程建设系上了“安全带”。

蓟县的盘山是我国北方著名的旅游胜地,被称做天津的“后花园”。2007年,蓟县决定实施构建中等旅游城市的发展战略,并确定了投资建设盘山文化城、盘山金碧山庄等共涉及资金上千亿元的重点项目。为确保建设项目的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蓟县检察院从规范工作流程入手,建立了“三步预防工作法”:第一步是选点立项,对县内的重大经济决策、重点工程建设等进行梳理,确定开展重点预防的项目;第二步是与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联系,共同研究确定专项预防的任务、目标等;第三步是参与工程项目重要环节的指导,帮助制定预防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参与工程建设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

去年以来,蓟县检察院主动介入津蓟高速延长线、环城公路、盘山金碧山庄项目等市、县重点工程,对工程招投标、材料购进、资金划拨等环节进行临场监督15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次,被查询单位35家,促进了专项建设资金的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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