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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崔洁 肖水金 通讯员何凯) 面对进行市容卫生检查的工作人员,不但不配合,还公然猛咬联合执法的公安干警,破烂王张某是否涉嫌妨害公务罪?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日前经审查认为,不能认定张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原因是检查市容卫生的工作人员未依法执行公务在先。
今年3月,有关部门通知以捡垃圾为生的张某,让其把捡来的垃圾按照规定进行摆放。近半个月之后的一天,张某正在整理垃圾时,进行市容卫生检查的工作人员和联合执法的公安民警来了。一名市容卫生检查工作人员说,张某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把垃圾清理掉,所以要把垃圾运走。张某一听就急了,拦着对方试图阻止。一位公安民警走上前制止,并从侧面将张某抱住。张某张嘴就在公安民警的胳膊上咬了两口。
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张某刑事拘留,并向检察机关提请对其依法批准逮捕。江宁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可以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但该条例没有规定负责市容卫生检查的部门有没收与暂扣所堆物料的权力。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张某为阻止进行市容卫生检查的工作人员将所堆物料(垃圾)运走,采用了谩骂、吵闹、砸打等过激行为,甚至将联合执法的公安民警咬伤,但这些行为并非针对公安民警执法。此外,进行市容卫生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清理张某所堆物料时,未出具相关暂扣清单。由于进行市容卫生检查的工作人员未依法执行公务在先,而张某阻挠行为在后,因此不能认定张某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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