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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8基层院签约合作

时间:2008年05月09日  06时53分   作者: 姜洪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河北兴隆5月8日电(记者姜洪) 今后,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遵化市、迁西县、玉田县、兴隆县三省市8个相邻县区检察院到区域内任何一个院办案,都将获得大力支持。这是今天在河北省兴隆县检察院召开的“京津冀检务合作签约仪式暨检察文化论坛”上,三地8个基层院签署协议确定的内容之一。

“京津冀检务合作”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办案协作配合机制,相互为协作院来本院办案提供人力、物力支持,积极协助案件办理;二是检察工作经验交流机制,共同对区域内的趋向性问题进行研究应对;三是检察改革成果共享机制,相互将检察改革成果优先向协作院通报;四是信息共享机制,相互就近期主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五是检察文化共建机制,深入开展跨区域文化交流协作。

参加会议的承德市检察院检察长庞祥海向记者表示,京津冀地区是环渤海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地山水相连、人脉相通、习俗相似、文化相融,在经济发展、法制建设、社会文化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三地8区县建立检务合作关系,并就检察文化建设进行深度研讨,有利于推进检察机关交流、合作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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