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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年“三无纪录”背后,是一段段不同寻常的故事
云南易门:再穷不能穷精神

时间:2008年05月09日  07时45分   作者: 覃匡龙 刘德安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建生:

易门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基层检察院建设纲要》,促进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检察形象建设和管理机制建设等方面不断跃上新的台阶,全院干警用辛勤汗水谱写了检察事业的辉煌篇章。

易门县委原书记 岑化虎:

易门县检察院以高效优质的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践行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展示了新时期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已成为全县政法机关的楷模和学习的榜样。

易门县委原副书记 李瑞林:

易门县检察院在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方面,创新了许多有特色的做法,发动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监督。使该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全县树起了一面旗帜,是全县各行业学习的典范。

易门县检察院检察长 曹立松:

要求干警做到的,党组成员首先要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党组成员决不能越雷池半步。要做到“四看齐”、“三管住”:学习向我看齐,团结向我看齐,廉洁向我看齐,工作向我看齐;管住自己、管住家属、管住下属。

易门县检察院干警 田秉贵:

这几年来,易门县检察院接连被上级机关表彰,荣誉面前怎么办?为此,我们每个干警会经常走进荣誉室“面匾思过”,面对荣誉自问:我的行为能和这些荣誉匹配吗?我为检察工作做了什么?我应该怎样做?

“再穷不能穷精神!穷要思变、穷更要思进。”说这话的人是云南省易门县检察院检察长曹立松。

易门县是滇中高原西部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山区贫困小县,但那里的检察官却有一股“在艰苦环境中也要走出创一流路子”的韧劲。近年来,易门县检察院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先后被高检院授予“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等荣誉称号。

日前,记者来到该院,通过与干警的交谈触摸到了贫困地区检察官的精神脉搏。

干警拔河比赛

“越是艰苦的地方,干警的精神面貌、综合素质就越经受着严峻的考验,管理工作也越发面临挑战。”

曹立松曾说:“越是艰苦的地方,干警的精神面貌、综合素质就越经受着严峻的考验,管理工作也越发面临挑战。”为了用科学的制度管人管事,该院将所有制度汇编,下发人手一册,易门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勇形象地将其称为“蓝皮书”。

有了制度,执行更重要。该院前任检察长郭发学在任职的5年多时间里,凡是自己非公事用车都按院里的规定交纳费用,仅2005年就交纳了600元的非公事用车费;现任检察长曹立松两年前上任后,每年都交纳非公事用车费1000元;在一次基层院考核中,对一项会议记录不全负有直接责任的干警被扣除年终考核奖150元,与此同时,分管副检察长和检察长主动承担“连带责任”,分别被扣除了200元、100元年终考核奖。领导表率促进了干警的自觉行动,制度贯彻得以畅通,全院上下形成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喜人局面。易门县检察院严格管理的名声传开了,各兄弟院纷纷前来取经,索要“蓝皮书”。

“‘严管’之下有‘厚爱’,才能以制度凝警心、聚警力。”杨勇如是说。近年来,易门县检察院通过争取县委支持,落实了中层干部的职级待遇;通过实施“爱心教育工程”,把对干警的关爱延伸到干警家属和子女,为干警解除后顾之忧;通过抓学习、搞培训、送进修等多种措施,为年轻干警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易门县检察院的干警也屡屡被当地党委政府相中,提拔重用到一些重要岗位。据统计,近几年该院共培养输送副厅级干部1名、正处级干部2名、副处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8名、副科级干部15名,易门县检察院也因此被人称为“干部培训中心”。

正是在铁的纪律下,易门县检察院带出了钢铁般的队伍,他们至今还保持着“三无纪录”:自1979年恢复重建以来,29年没有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干警家属违法违纪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干警子女违法违纪案件。

“县穷不等于没有腐败案件,相反,越是经济困难的地方,检察机关越要严查腐败案件,防止不法分子吞噬公私财物,保卫地方经济建设。”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易门县检察院的检察官经过详细调查,发现该县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问题突出。2002年以来,该院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斗争,先后查处了易门县卫生系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20件23人,涉案金额达154万余元。全县4家主要医疗单位中就有3家单位涉案,四乡三镇的卫生院中有3家单位涉案,涉及收受“红包”、回扣等商业贿赂犯罪的人员,几乎全是院长、副院长、药剂科负责人等当地医疗系统的一把手或名医名人。

该院副检察长王学彬说:“县穷不等于没有腐败案件,相反,越是经济困难的地方,检察机关越要严查腐败案件,防止不法分子吞噬公私财物,保卫地方经济建设。”易门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一向比较匮乏。为此,该院党组统一认识,院领导经常带领干警走机关、进企业、到乡镇进行调研,广泛接触干部群众,从细微处发现蛛丝马迹,获得案件线索。

2005年,该院查办的县水利局局长王某、龙泉镇人大主席马某等6人贪污、贿赂窝串案,追缴赃款49万余元,令群众拍手称快。2006年2月,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中,该院仅用7天时间,就侦破了易门矿区商业总公司玉溪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李某等多人涉嫌商业贿赂犯罪的窝串案;下半年又立案查处了易门县原林业局局长冯某、易门森林公安分局原局长李某等贿赂案件。2007年该院在易门县供销系统一举挖出4起发生在企业改制中的贪污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有力保护了国家和集体财产及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2008年,该院又实现“开门红”,截至4月底,已查办贪污案件2件,渎职侵权案件2件。近3年来,该院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1件45人,办案数居玉溪市基层检察院前列。

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该院注重抓好预防与服务工作,先后在卫生、金融、税务、烟草等6个行业32个单位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制度,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案中预防和案后预防工作,帮助发案单位分析发案原因,堵塞漏洞。据王学彬介绍,该院在查办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犯罪系列案件的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向县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得到高度重视。经过系统性的整顿工作,易门县卫生系统推行了公开透明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药价虚高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有了很大改观。

出庭支持公诉

“司法公正是群众最关心也是以往反映最大的问题,检察机关的职责就是法律监督,我们不仅要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还要防止错案发生。”

为防止出现司法不公这一最大的社会不公,易门县检察官们面对法律监督工作始终殚精竭虑。

以该院办理的张某故意伤害案为例,起初该案似乎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检察官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案件疑点丛生,细查之下,嫌疑人张某的丈夫、身为公安干警的马某的犯罪嫌疑浮出水面。一时间,说情的干扰、群众的猜疑纷至沓来。在偏僻的小县城里,人情的力量是超乎寻常的,检察官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但他们毅然排除阻力,督促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马某进行立案侦查,最终马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其妻张某也因包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害人顾某收到判决书后,全家人感动得流下了眼泪,感慨地对检察官说:“原以为政法部门会官官相护,没想到正义得到了伸张,你们不愧为当代包青天。”

“像这样的监督案件还有很多。司法公正是群众最关心也是以往反映最大的问题,检察机关的职责就是法律监督,我们不仅要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还要防止错案发生。近些年我们成功办理了一批法律监督案件,及时纠正了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问题,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群众的一致好评。”易门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丽斌说。

易门县矿务局李某等9人抢劫、盗窃犯罪团伙案,就是易门县检察院从立案到抗诉,一案监督到底的案子。该院在审查起诉一起团伙盗窃案时,从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隐瞒犯罪事实中深究细查,挖出了李某等9人抢劫、盗窃犯罪团伙。案件起诉后,一审法院对被告人分别作出了重刑判决。被告人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以“部分事实认定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案件重审后,法院又对几名被告人作出了大幅度的轻判,易门县检察院认为重审判决有误而坚决抗诉。最终,抗诉获得依法改判,9名被告人均受到了罚当其罪的刑事制裁。

让易门县检察院全院干警自豪的是,上述案件都已成为云南省立案监督案件的精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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