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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阳“绿色通道”助推轻微刑案办理提速

时间:2008年05月13日  06时45分   作者: 范跃红 王小曼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王小曼) 轻微刑事案件如何办得又好又快?浙江省平阳县检察院专设“绿色通道”,助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实现提速更提质。今年前4个月,该院办理的85件轻微刑事案件快审快结快诉,个案办理期限平均缩短3天,全部被法院作有罪判决,所有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被害人没有申诉或提出异议。

今年2月,平阳县某高二学生小林接到表哥大周电话,说自己被人欺负了,要小林一起去讨说法。碍于兄弟情谊,小林受大周等人唆使,随他人一道对章某等人进行殴打,章某被打成轻伤。案发后,小林的家人及时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小林在归案后认罪及悔罪态度都很好。小林所在的学校也来函称小林在学校成绩优异,平时各方面表现都不错,希望检察机关能及早处理,以免耽误学习,影响来年高考。平阳县检察院在审理案卷后,立即启动轻微刑案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在15天内就办结此案,并与法院协商,法院在10天内就对小林宣判并适用缓刑。小林及时回到学校,没有耽误太多的学业。

据平阳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卫华介绍,该院公诉部门在受理案件后,先审查是否属于轻微刑事案件,一旦确定,立即启动快速办理绿色通道,交由特别办案小组办理,限期15天内办结。“绿色通道”主要内容是:简化审查起诉终结报告,在认定事实上,避免重复叙述;在引用证据上,避免详细摘录,写清证据出处和必要关键句;在分析说理上,重点阐述认定犯罪事实的理由和处理意见;在内部审批程序上,由主诉检察官审查后直接报检察长决定,减去中间环节,提高诉讼效率。同时,该院还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将“绿色通道”向前向后延伸,使得轻微刑案在侦查、审判环节也能够又好又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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