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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效能监察一年一重点
南京:开展监察两年近800万元案款返还当事人 同步录音录像考核江苏省第一
本报讯(记者崔洁 肖水金) 正视并纠正自己的错误,对任何一个人或单位来说,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自2006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拿自身开刀,对案款案物管理和职务犯罪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两个难点,开展检务效能监察。经过近两年的努力,该市检察机关共返还当事人案款近800万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考核江苏省第一名。
陈某是一位建筑商,因涉嫌行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该案审结后,被查扣的70多万元现金一直没退。陈某将此事向南京市检察院进行了反映。该院责成办理该案的某区检察院全额退还陈某案款。“我们受理的群众举报及上级转办的信访件中,涉及扣押款物的情况一度超过年度信访总量的30%。”该院纪检组组长于泽滨说,“涉案款物扣押、处理的不规范、随意性等,不仅直接影响了办案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为此,该院从2006年3月开始,对全市检察机关涉案款物管理工作的扣押、冻结、移交等情况开展检务效能监察。据介绍,通过这次检务效能监察,该市检察机关对扣押不当的近800万元案款,全部予以退还。
2007年,南京市检察院又决定对职务犯罪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行检务监察。通过对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部门一年来办理的267起案件卷宗逐案审查;抽看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40余件案件录像;实地查看各单位的讯问室及用于同步录音录像的器材装备;检查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的移交、保管等,出台了《南京市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关问题的规定》,对各工作环节提出更加规范的具体要求。2007年年底,在江苏省检察院组织对此进行专项检查时,该院总分排名第一。
“两年来,通过开展检务效能监察,有效地增强了干警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意识,同时也消除了思想上的畏难情绪及模糊认识,反映检察干警不文明、不规范办案的举报明显减少。”于泽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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