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刊号 CN11-0187  邮发代号 1-154 检索 高级检索 往期回顾
一至四版
要  闻 综合新闻
人  物 法案追踪
观  点 实  务
法律生活 军事法制
编读往来 法律图书
社会新闻 环  球
婚恋家庭 专  版
视  点 信息快车
精品专栏
社会万象 法制进行时
法治纵横 新 拍 案
新 闻 眼 特别报道
周三评论 每周观察
每月双星 中国执法者
声若蚊蝇 周一聚焦
首页>>明镜周刊>>正气>>本页

酒后无德,如此侄儿确应重惩

时间:2008年05月15日  06时46分   作者: 王宗璞 范晓宇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抢钱不成又强奸,纵是亲姑也不放过

酒后无德,如此侄儿确应重惩

李林长,农民,小学文化程度。2007年收秋后的一天夜里,李林长在亲戚家喝了5斤黄酒和2两白酒后,趁着酒劲来到其60多岁的亲姑李某家。李某把门打开后,李林长随即进来,并把院门、堂屋门都拿锁锁了,接着开始向李某借钱。李某回说没钱,李林长很生气,就把身上带的小刀拍在桌子上,站起来说:“没钱?要你命!”说着走到李某跟前抓住她领口,把她往东间里屋里拉。李某挣扎,李林长就把桌上的小刀拿到手里,用刀尖顶着她腰。李某夺刀,结果手被划破了,流了很多血。李林长还不放过,嚷道:“再动,把你戳穿!”

李某张口喊救命时,李林长一拳打在李某嘴上,又把她按到东间的粮仓地上,骑到她身上。两人厮打有一会儿,李林长看着躺在地上的姑姑,忽然心生邪念,要对李某实施奸淫。李某不从,拼命反抗,说:“娃呀,我是你亲姑哩。”此时被酒精弄得精神极度亢奋的李林长哪里听得进李某的话,抱起李某扔到床上,实施了强奸,随后离开了李某家。

等李林长走后,李某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2008年4月3日,河南省内乡县公安机关将李林长抓获。4月27日,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李林长提起公诉。

关于我们      社长致辞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 邮编:100040

中国检察日报社 web@jcrb.com.cn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2001-2006,all rights reserve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