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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空间”:反垃圾邮件胜诉获赔2.3亿

时间:2008年05月16日  06时48分   作者: 周璇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周璇) 垃圾邮件泛滥令人烦恼不已。著名交友网站“我的空间”(MySpace)为保护自身和用户权益,将两名垃圾邮件散布者告上法庭。“我的空间”5月13日告诉美联社,法院判处两名被告赔偿“我的空间”2.3亿美元。美联社说,这或许是迄今美国获赔金额最高的一起垃圾邮件官司。

美国洛杉矶联邦法院以在“我的空间”网站上散布垃圾邮件为由,责令被告桑福德·华莱士和他的商业合作伙伴沃尔特·里内什赔偿“我的空间”2.3亿美元。

华莱士是美国臭名昭著的垃圾邮件大王。20世纪90年代,他任职的“网络推销”公司每天发送出近3000万封垃圾邮件。

“我的空间”首席安全官赫曼苏·尼甘姆说:“我们决不容忍任何人在‘我的空间’上进行非法活动,一定会让违法者和有损用户权益的人获得应有惩罚。”

“我的空间”指控说,华莱士和里内什通过创建自己的“我的空间”账号,或是窃取他人密码、通过他人账户发送垃圾邮件。用户看到邮件来自好朋友,自然会查看里面的内容。

尼甘姆说:“他们会向收件人推荐有趣的录像或是有意思的网站,但人们打开后会发现上面全是商品销售信息,华莱士和里内什可以通过增加点击率赚钱。”

据“我的空间”统计,华莱士和里内什一共向“我的空间”用户发出超过73万封垃圾邮件。依照美国2003年通过的联邦反垃圾邮件法,每发送一封垃圾邮件,违法者应向“我的空间”赔偿100美元。如果查明垃圾邮件为“蓄意”发送,赔款金额以3倍计算。

“我的空间”在提交给法庭的文件中称,华莱士和里内什的行为使公司的带宽和递送成本上升,此外公司还收到几百起用户投诉。一些垃圾邮件涉及色情网站,可能对未成年用户造成伤害。

“我的空间”形容这次法庭判决为一次巨大胜利,具有“里程碑”意义,并且希望判决能够对垃圾邮件制造者和传播者起到警示作用。

尽管根据法庭判决,“我的空间”可以获得巨额赔款,然而在以往类似诉讼中,网络服务供应商尽管胜诉,却很难拿到赔偿金。

宣判当日,两名被告没有出庭。“我的空间”目前尚未收到任何赔款。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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