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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危险液体要靠“试喝”?

时间:2008年05月19日  07时12分   作者: 赵登岩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老姚说画:挡住了君子防不了小人啊!

新闻背景:

从5月9日开始,北京全部地铁站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开始实施“严查液体饮料”措施,乘客携带液体饮料进入站台前必须先试喝(据5月11日《京华时报》)。

点评:

奥运盛会临近,北京地铁严查液体饮料,笔者表示赞同,但是又有些担心——不是担心试喝饮料会给乘客带来不便,而是担心此举对于地铁安全到底会有多大作用。

报道称,地铁工作人员只要求乘客试喝手里拿的液体,对乘客放在包里、兜里的则“没有权利进行检查”、“由在各站值勤的民警负责检查”。也就是说,如果某乘客饮料瓶里装的是易燃易爆液体,却又不喜欢它的“口感”,只需事先把它放进包里或揣进兜里。那么,由值勤民警负责的检查很严格吗?地铁里常常寥寥无几的民警身影无疑能够算做回答。因此,虽然有了“试喝安检”,携带危险液体者依然有上车的可乘之机。

还有一点不容忽视,那就是对地铁安全构成最大威胁的恐怖分子,是不怕试喝的。为制造恐怖,他们甚至丧心病狂到拿身体当炸弹的地步,喝口饮料或非饮料液体对他们来讲很困难吗?尤其那些根本就无色无味的液体炸弹,仅靠试喝又怎能防范?

抱着侥幸心理携危险液体上车的可以躲过试喝,真正携危险液体到地铁制造恐怖事件的根本就不怕试喝。如此建立在“试喝”之上的“安检”能起什么作用?也许地铁应该从加强地铁安检力度(比如增加值勤民警数量)和科技含量(比如动用检测仪器或警犬)入手来维护地铁安全更有可行性。

(赵登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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