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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末,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曾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并多次荣获省、市、区先进集体称号。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该院也面临着队伍管理方式陈旧单一,执法观念与上级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检察长张振国提出了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依托,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思路。
公正执法,业务建设取得新成绩
学习型检察院的创建,最终要促进执法能力的提高。近几年来,该院牢固树立“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理念加强执法监督,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辖区的改革、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几年来,该院查办了一批群众拍手叫好的案件。自2006年至今,他们共立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45件5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审查批捕、起诉部门完善了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挂牌督办制度。去年4月,他们受理了公安部督办的7人涉嫌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该院提前介入,与警方形成合力,补充大量证据,由7名嫌疑人追诉至16名嫌疑人。
重视运用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近几年来,他们对于初犯、偶犯、过失犯、从犯和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先后对12起轻伤害案件、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作刑事和解处理,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文化育检,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学习是素质的基础,文化是素质的灵魂。该院党组认识到要发挥学习型组织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必须引入先进的文化理念,实践文化育检工程。
几年来,他们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围绕肃贪倡廉、公正执法、智慧办案等检察工作实际,总结提炼了“单位有活力,队伍有合力,个人有能力”15字理念、确立了“忠诚、公正、和谐、清廉”八字院训,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通过这些文化思想的弘扬和传播,更新了干警的思维观念,促进了检察工作。
他们以责任督查行动为重点,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中,他们要求干警从岗位责任出发,查问题,摆危害,找原因,抓整改。在此基础上完善“一案三卡”制度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强化目标考核,将办案质量与干警的奖惩任用挂钩。制定了干警行为规范,杜绝不良言行,树立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而且,他们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每年投入教育培训费用30余万元,选送骨干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多次邀请专家、教授讲课,创办《检察业务研究》专刊,为干警业务学习和交流提供平台。通过业务学习和锻炼,队伍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有7名干警分别被市检察院授予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办案能手等光荣称号,一人入选全省首届检察业务专家,在全省组织的公诉案件质量评查中,该院取得了全市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检察文化的传播,提高了干警素质,促进了该院队伍建设。干警大学本科学历比例为93%,在职研究生12名,先后有7名干警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有79名干警达到计算机一级水平。
创新发展,各项工作亮点不断
近几年来,该院在实行由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监督员,提高社会公信度。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武汉市江岸区人民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对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选任方式、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该院通过了15名人民监督员的任命。
为了加强对审判机关民事审判、行政诉讼、裁判执行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制定了《民事行政检察调查工作规则》,拓宽了民行检察监督的途径。2007年以来,民行部门对8件线索开展了调查,增强了法律监督的效果。
不断改革创新,该院实行了“公诉引导侦查”制度。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建立完善了新型的检警关系,实现了检警有效配合与制约的双赢,形成了打击犯罪的合力,在确保案件质量、提高诉讼效率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办案退查率在4.01%以下,案件平均审结期限为11天。而且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建议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多媒体示证”和“庭前证据开释”等改革。
去年,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定性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高批捕、公诉案件质量,该院与区公安分局联合签发了《关于公安局长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的实施办法》。这一办法的试行,既有利于双方沟通和交流,又加强了与侦查机关的配合与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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