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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从关注民生始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的四个片断

时间:2008年05月23日  07时49分   作者: 梁晓亮 周晶晶 范红学 李勇胜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近几年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以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都呈现出蓬勃发展、积极向上的良好势头,为促进当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出色的工作让该院获得了一连串殊荣——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省先进检察院、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市先进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控告申诉检察科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近十年来,该院先进典型人物层出不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劳动模范赵建新,全国优秀公诉人、省检察业务专家闻业,武汉市劳动模范张振国、韩旭光、李书军,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王薇,武汉市优秀青年卫士汪明丽……每年该院都有30人次立功受奖,展示出了良好的队伍素质和精神风貌。

近年来,该院团结一心,努力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

为“百亿元工程”筑起防护堤

“为了确保本次评标过程的保密性,请各位评委关闭通讯工具。”这是武汉天兴洲道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招投标时的一个镜头。

“这项工程的招投标环节十分规范严格,检察院的同志全程参与、实时监督,不漏过一个细节啊!”公司负责人对这次招投标工作十分满意。

这项工程是国家“十五”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约110.6亿元。为了确保工程优质,早在2003年工程立项筹备阶段,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就主动与该工程建设投资方道桥公司联系沟通,并签订了合作预防协议,启动了专项预防工作。

“预防工作千头万绪,抓就要抓住‘牛鼻子’。我们就是要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上把好关。”江岸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国介绍。

此后,该院不仅派员参加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评审会,还参与制定评标规则,与市招标办公室、道桥公司纪检监察部共同对招标过程中评委的抽取、联系、接送以及评标实行实时监督。

“我们有时一去就是三天,与评委同吃、同住、同行。”该工程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检察员何汉生说,“我们已经先后对大桥公路分建段工程、引线工程以及相关立交工程的招投标、施工、监理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

为了更好地预防贿赂犯罪的发生,检察官还建议道桥公司利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报名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

除了进行准入“廉政把关”外,对于经审查合格的单位,检察院还要求签订基建合同的甲乙双方同时签订廉政合同,相互约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行贿受贿,基建工程竣工验收时,双方还要同时提交廉政报告。

对工程建设的重点环节严格把关的同时,对于“握有实权”的重点人员,检察院有关领导还与他们进行了廉政谈话。

“我们想通过交心的谈话让他们明白,任何一个犯罪,尤其是职务、经济犯罪,必定是有轨迹可循的,所以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检察长张振国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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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工程的专项预防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需要建立一套全方位系统性的监督机制。该院除了牢牢把住工程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推行廉政准入,基建、廉政合同双签制度,进行廉政警示谈话外,还建立了领导负责、联席会议、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等一系列预防协调机制。此外,该院还协助投资方道桥公司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20多个。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武汉天兴洲大桥专项预防工作一直没有间断。截至目前,天兴洲大桥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现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为民执法,该院干警经常在街头开展法律咨询

巧施计,挖出“蛀虫”

“你们这儿有某型号的手术刀卖吗?价位好像有点高啊……”2006年夏天的一天,武汉市某医疗器械经销门市部来了两位客人,他们对一种手术刀特别感兴趣,向营业员讨价还价起来十分认真。其实,这是江岸区检察院派出的两名侦查员,他们正在对一起医疗器械商业贿赂案进行初查。

为了弄清回扣比例及交易方式,抓到背后的“贪手”,两名侦查员巧妙地得到了经理的电话。但颇为谨慎的经理不愿见面。

“我是做长期生意的……”几次电话下来,起初不愿见面的经理逐渐感到对方是个内行,终于同意在武汉江滩一茶馆见面。

交谈中,那位经理谈到了不少耗材的品种、规格等行业知识,事前已对此进行详细了解的侦查员对答如流。渐渐地,经理放松了警惕,将其来往较多的医院和回扣比例不知不觉全“交了底”,其中包括检察院接到举报线索的那家医院。此时,在他们茶桌的附近,还有两个“茶客”正密切关注着这边的一举一动。

“一起去吃个饭吧”约摸一个小时后,谈兴正浓的经理主动提出。“行,你没开车来,就坐我的车吧。”两位“商人”显得很有风度。刚坐定,经理发现车后座突然又上来两个人,不由一惊,下意识地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此时哪里还来得及,他被带到了检察院。

以这个经销商为突破口,该院不仅挖出了被举报医院中隐藏的4名嫌疑人,而且还顺藤摸瓜,一举突破了另几家医疗器械公司和几家医院之间的商业贿赂窝串案5件6人。

此案中,由于一位涉案人员是享受政府津贴的医院“一把刀”,立即导致大批病人退床或转院,床位空缺猛增,对医院冲击很大。为此,检察长张振国来到医院,向大家通报案件情况,并协助院方做好稳定工作,使其床位使用率回升到正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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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该院反贪局围绕民生热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重点在医疗系统、教育系统、房地产开发系统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企业改制等领域,查办了一系列大要案件。2006年至今,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45件59人,大要案比例达100%,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为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凝聚力,该院反贪局开展案前、捕前、诉前“三模拟”工作,即组织侦查人员在立案前、报捕前、起诉前,针对案件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制定方法对策,并预先对其进行模拟演练。通过集思广益,激发每一位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运用集体智慧办案。该院反贪局已连续三年被评为武汉市检察机关“先进科(处)室”。

接待日,干警认真倾听信访人的诉求

让失足孩子重归正途

2006年3月,武汉某高中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17岁的高三学生小伟(化名)突然持小刀向其同学小陆(化名)捅去,导致小陆重伤。

小伟平时学习很刻苦,成绩在全年级排名都很靠前,虽然性格内向一点,不是特别擅长与人交流,但也不至于会将同学伤成这样啊!

该院公诉科“保护未成年人办案组”组长汪明丽接到了这个案子。带着疑问的她来到看守所,见到了满脸泪水,眼中充满恐惧的小伟。“我不是故意的……没控制住自己,我还想上大学……”“不要害怕,姐姐知道你是个好孩子。跟我好好说说,是不是跟小陆有矛盾啊?”

原来,小伟和小陆平时成绩差不多,又都很努力上进,因此总是暗地里相互竞争。那天课间,正在做作业的小伟突然被小陆碰了一下胳膊,作业本被划坏了。小伟很生气,要小陆道歉,两人因而发生争执。争吵中,愤怒的小伟一时压抑不住情绪,拿刀向小陆捅去,才引发了这场校园血案。

回到院里,汪明丽仔细考虑后向领导说明情况并提出,对小伟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将其列为帮教对象,根据其后续表现再决定起诉与否。

接下来,如何争取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成了压在汪明丽心里的一块石头。经过不下十次的奔波和调解,在汪明丽的不懈努力下,当事双方父母终于坐到了一起,进行了推心置腹地交流。

在对小伟的帮教中,除了与小伟交心谈心,为更好地消除他心灵上的阴影,汪明丽还为他建了一份“成长启示录”。上面记录着小伟点滴的成长进步和思想变化,还有大家对他的殷切鼓励。

汪明丽将“成长启示录”拿给小伟学校领导看,小伟的肺腑之言和检察官不辞劳苦的帮教使他们决定重新接收这名失足孩子。

回到学校的小伟更加勤奋地学习,推迟一年高考的他不负众望,最终考取了一所不错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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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对未成年嫌疑人施行“附条件不起诉”,该院在人手紧的情况下,还让责任心强、业务过硬、作风踏实、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汪明丽和陶圆两名女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在受理有未成年人参与的共同犯罪案件时,将未成年人分离出来,实行专人审查,分案办理。

2006年以来,该院共分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件47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不起诉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零。公诉科连续三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科室”,保护未成年人办案组被授予“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办案组组长汪明丽被评为“市未成年人保护优秀公民”。

该院注重提高团结意识,拓展训练就是途径之一

“民心工程”只为让群众满意

去年夏天,一位老人冒着酷暑,手持锦旗来到了江岸区检察院民行科。“6年啊!多亏检察官的帮助,我们老两口总算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这位老人姓祝,是武汉某建筑设计院的一位退休老工程师。7年前,老祝楼上的邻居擅自将卧室一部分改造成了卫生间,由于要安装马桶等设施,他们又自行对地板进行了加厚处理。

从此,楼下的老两口就没睡过一天安稳觉。由于房顶承重能力有限,水泥经常一块块地往下掉,时不时响起的马桶抽水声、洗衣机洗衣声更是吵得人无法安神。而且,与建筑设计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祝深深明白,如此改造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找房管部门、给有关政府领导写信、到法院起诉,老祝开始不停地奔波于各部门之间。前年,法院终于判决支持其诉讼请求,要求楼上住户将房屋恢复原状。没想到,判决却迟迟得不到执行。

无奈之下,老祝到了江岸区检察院,见到检察官后激动地诉说对法院的不满,并偏激地认为司法部门偏袒对方,存在司法不公问题。

接待他的检察官罗新平意识到,这不是一般的申诉,一定要弄清事实,慎重处理。“您别急,先喝口茶,再慢慢说。”平复了老祝的情绪后,罗新平耐心倾听了事情原委。了解了具体情况后,他对老祝说:“您放心,不管怎样我们会给你一个结果的。”

第二天,罗新平来到法院,找法官了解该案执行不了的原因。“被告完全采取消极不合作的态度,”法官拿着执行文书说,“打电话给他不是不接,就是接了也不来。由于执行要请公证人员到场,执行费用也需要2000多元,原告那边接受不了……”

罗新平及时向老祝告知了其与法院的沟通情况,详细解释了缘由。罗新平耐心诚恳地劝解逐渐消除了其内心的不满。老祝最终表示理解,并愿意支付执行费用。随后,罗新平联系有关人员,解决执行的问题。

很快,在检察院和法院的共同配合下,判决执行到位。为此事奔波了6年的老祝流下了感激的热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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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岸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转变执法理念,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的工作方针,把息诉工作作为执法的重要内容与抗诉工作同等对待。在该院民行科检察官的心中,民行检察工作是一项适民心、顺民意、体民情的“民心工程”,他们工作的好坏也应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去年,该院民行科共受理申诉案件40件,其中做息诉处理的有2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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