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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三项措施防范赈灾腐败

时间:2008年05月27日  07时28分   作者: 郭颖 陈桦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郭颖 陈桦)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针对四川省平昌县广大干群向灾区捐款捐物渠道多、数量大的特点,平昌县检察院积极协同民政部门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管理,杜绝发生贪污、截留、挪用现象。

他们及时掌握救灾款物数据,做到心中有数,并要求县救灾办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张贴公告向社会公开,增强透明度。同时着重加强了对救灾款物中间流转环节的监督,督促各捐赠点及时向上移交救灾款物,县救灾办尽快将救灾款物通过专户汇向灾区。该院还派出干警深入救灾办及捐款捐物现场,向救灾物资管理部门的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宣讲侵吞、挪用救灾专项款物的性质及法律处罚规定,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救灾物资管理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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