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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近日的《都市时报》报道,唐先生和同事们一起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捐款活动,郑重地往募捐箱里投了600元钱。没想到,捐款活动结束后,负责捐款统计的一位同事拿着一张百元大钞找到了唐先生,并悄悄地说:“小唐,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公司领导最多才捐500元,你却捐600元?”看着同事意味深长的表情,唐先生恍然大悟,自己捐款数额比领导的多,违反了职场“潜规则”。
在一个单位里,职工捐款数额一定不能比领导多,级别低的干部一定不能比级别高的干部捐款多?
之所以有如此“潜规则”,恐怕还是和我们官本位的思想有关,什么事情都要突出领导,什么事情都要围绕领导来做。在捐款上也是如此,也要突出领导的爱心,围绕领导的爱心来宣传。于是我们看到了在一些捐款的名单上,排在上面的是领导,在宣读捐款名单的时候,首先读到的是领导名字,下面职工可以用一个等字来代替。职工捐款比领导多,显然是和“突出领导”相违背的。在这种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下,许多人都不愿意抢领导的风光,一些领导干部也不喜欢下面的人比自己捐得多。
捐款是一种爱心,爱心是不分等级的,应该是平等的。在爱心面前,即使一个乞丐,应该和一个干部也能平起平坐。而且,有时候,爱心的大小,并不是以金钱来衡量的,一个亿万富翁捐款百万元,并不一定比一个贫穷的人捐款10元爱心来得伟大。当然,在一个单位,由于领导所处的工作岗位不同,他们的收入应该比一般职工收入高,多捐些是应该的,但各个人的家庭情况不同,再加上现在是市场经济,人的收入来源也趋于多元化,有职工捐款比领导干部多,也应当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捐款的“潜规则”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爱心,甚至影响了救灾。一些人本来想多捐,可是看到领导的捐款数额,就不敢多捐了。破除捐款的“潜规则”,必须树立这样一种观念:我们在捐款的时候,没有必要过分突出领导。领导在单位组织献爱心活动是要起到带头的作用,但这种带头作用在很多时候,不一定就非要比职工捐得多,而是首先要捐款。另外,在捐款张榜公布时隐去领导捐款数额,倡导大家直接把捐款汇到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的账户上……
捐款是一种自愿,是一种出于爱心的行动,她不需要等级和级别。有等级和级别的爱心,只能是对爱心的一种亵渎。让我们在捐款的时候,走出等级和级别的“潜规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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