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刊号 CN11-0187  邮发代号 1-154 检索 高级检索 往期回顾
一至四版
要  闻 综合新闻
人  物 法案追踪
观  点 实  务
法律生活 军事法制
编读往来 法律图书
社会新闻 环  球
婚恋家庭 专  版
视  点 信息快车
精品专栏
社会万象 法制进行时
法治纵横 新 拍 案
新 闻 眼 特别报道
周三评论 每周观察
每月双星 中国执法者
声若蚊蝇 周一聚焦
首页>>法治评论>>警钟>>本页

辞职后,经常到曾经工作过的卖场购物———
回“娘家”,他靠脸熟大肆行窃

时间:2008年05月28日  07时30分   作者: 陆勤俭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说句“钱已付”,黄子旭就推着装满商品的购物车大摇大摆地走出卖场,还不忘向卖场保安打个招呼。实际上,黄子旭并未支付购物款,顶多给几袋榨菜钱就能蒙混过关。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黄子旭。

河南青年黄子旭来沪打工十多年,三年前应聘到一家大型卖场担任内保,两年后辞职摆摊修车。修车生意不是很好,每天还要起早贪黑,日子过得不咋样。黄子旭常常回想起当保安的那几年,尽管工资不高,但过得愉快,而且认识了很多朋友,“如果不是妻子闹离婚,我还会继续干下去”。

今年初,黄子旭又应聘到一个小区当保安。开心之余,他想在报到这天,让自己穿戴得体面一点,但又不想掏钱买衣服。于是,一个邪念在他脑海里产生:去卖场偷几件衣服,再捎带点其他东西。

卖场每逢中午,顾客最多,黄子旭熟悉这个规律。今年1月底的一天,他趁着人多事杂的时间进入卖场三楼,看到过去的同事,他主动向他们打招呼。他在服装区挑选了合体的衣服,并把衣服上的防盗标签一个个撕下,把衣服塞进自己的包里。然后,他又到二楼买了几包榨菜。在收银台前,他只付了榨菜钱,就顺利地通过道口,碰到认识的保安,打一声招呼就走了出去。

第一次成功偷窃,让他信心倍增。第二天中午,他又去了卖场。商品越偷越多,物件越偷越大,装在购物车里的商品,只要同收银员说一声已付钱,就能拿走。

3月6日中午,黄子旭心想电磁炉、炒锅、玩具车、蚕丝被都偷了没事,这回他推着购物车,看看苏泊尔牌子的电饭锅不错就放进购物车……购物车几乎装满了他想要的货物。收银台前,他付了一包茶叶钱,并说:“购物车里的货物已付了钱。”当他通过第二道门口时,几个不认识的保安站在那里履行查看收银单的工作。这时,黄子旭心里开始紧张起来,但他又非常镇静地继续朝前走,几名保安坚持要他出示收银单,他才说“这一车商品都没有付钱”。

据卖场保安部领班于先生介绍,顾客在三楼购物,可以在三楼付钱,到二楼继续购物时,只要对二楼收银员说一声三楼购物已付钱,二楼收银员可以不要求顾客出示收银条顺利通过道口,“卖场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查看顾客收银条”。于先生说:“黄子旭来卖场购物,我们并没有怀疑他会来行窃,在对其他顾客查看收银条时,对他就网开一面。”

据黄子旭交代,他在卖场行窃5次,窃得价值5000余元的商品。

关于我们      社长致辞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 邮编:100040

中国检察日报社 web@jcrb.com.cn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2001-2006,all rights reserve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