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刊号 CN11-0187  邮发代号 1-154 检索 高级检索 往期回顾
一至四版
要  闻 综合新闻
人  物 法案追踪
观  点 实  务
法律生活 军事法制
编读往来 法律图书
社会新闻 环  球
婚恋家庭 专  版
视  点 信息快车
精品专栏
社会万象 法制进行时
法治纵横 新 拍 案
新 闻 眼 特别报道
周三评论 每周观察
每月双星 中国执法者
声若蚊蝇 周一聚焦
首页>>法治评论>>警钟>>本页

躲避地震,顺手牵羊

时间:2008年05月28日  07时30分   作者: 刘勇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5月22日,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检察院在避震棚里办理了一起案件,依法批准逮捕一名在抗震中行窃的犯罪嫌疑人。

18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冯某在游仙区沉抗镇七曲村八组的亲戚家躲避地震时,见财起意,将同在该村避灾的邹某放在抗震棚床上的一个女式挎包内的钱包和手机盗窃后,逃跑到绵阳城内。次日,失主利用网上聊天发现了冯某的行踪,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将其抓获。

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分局于22日向游仙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名犯罪嫌疑人,经游仙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冯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记者了解到,游仙区检察院的办公大楼在这次大地震中损毁比较严重,该院在积极参加抗震救灾的同时,不忘办案。他们在院子里搭起避震棚,把办公用具都搬到棚里来办公。自大地震以来,该院已经受理发生在抗震救灾中的违法案件14件26人,已审结3件8人,严惩了抗震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灾区社会秩序。

在简易帐篷里,游仙区检察院对冯某案进行审查。

本报记者刘勇摄

关于我们      社长致辞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 邮编:100040

中国检察日报社 web@jcrb.com.cn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2001-2006,all rights reserve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