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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检察院在避震棚里办理了一起案件,依法批准逮捕一名在抗震中行窃的犯罪嫌疑人。
18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冯某在游仙区沉抗镇七曲村八组的亲戚家躲避地震时,见财起意,将同在该村避灾的邹某放在抗震棚床上的一个女式挎包内的钱包和手机盗窃后,逃跑到绵阳城内。次日,失主利用网上聊天发现了冯某的行踪,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将其抓获。
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分局于22日向游仙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名犯罪嫌疑人,经游仙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冯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记者了解到,游仙区检察院的办公大楼在这次大地震中损毁比较严重,该院在积极参加抗震救灾的同时,不忘办案。他们在院子里搭起避震棚,把办公用具都搬到棚里来办公。自大地震以来,该院已经受理发生在抗震救灾中的违法案件14件26人,已审结3件8人,严惩了抗震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灾区社会秩序。

在简易帐篷里,游仙区检察院对冯某案进行审查。
本报记者刘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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